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牧田(中国)有限公司

http://www.makita.com.cn

牧田株式会社创立于1915年,总部位于日本国爱知县安城市,先后在日本东京、名古屋等证券市场上市,注册资金242亿日元,拥有超过12800名员工。主营包括:充电、电动、气动、家用、引擎、园林等工具和农机、发动机等机具的制造、销售和服务。

牧田牌电动工具,以积累百年的电机——电动工具心脏的生产经验,采用世界上先进的大型电脑进行立体设计,全自动的机械生产设备和严格的品质管理,以质量优良而闻名于世。在全球拥有九家独资大型生产厂和两家设备先进的综合研究所,配合海外48个国家和地区的子公司,推行全球性的生产和销售计划。为了满足世界上不同消费者的需要,牧田公司不断改良,不断创新,新产品开发引领行业,产品累计2000多种,深受全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用户喜爱。

牧田产品自改革开放的80年代初就被引进中国市场,在各行业得到广泛的使用和欢迎。牧田(中国)有限公司是牧田株式会社于1993年在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省昆山市投入巨资独资建立的,主要生产“牧田”牌电动工具,并逐步成长为牧田在全世界最主要的生产厂之一。秉承着牧田的专业精神,牧田牌电动工具以其精湛的工艺、优良的品质和良好的信誉,独领当今世界。为了创造更美好的生活,牧田公司将继续与您携手并合作,共创繁荣。

牧田(中国)有限公司本着多元化、多品种、高科技、高水准的经营理念,坚持以一流的服务、高度的信誉为导向,积极推进企业内部各项制度革新,建立了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不断向市场推出引领行业的新产品,深受用户的好评。作为一个能够为改善人类生活和居住条件作出贡献的国际性综合企业集团,无论在怎样的经济环境中,让我们成为在同行业中总是领先一步的公司。

经营方针:重视每一个客户,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积极健全一个收支平衡、长期稳定发展的企业体制。形成一个实事求是的稳健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每一个员工的主观能动性。

质量方针:向世界提供用户满意的高质量产品。

质量目标:提高公司内外部品质量可信性。

主要产品:MAKITA牧田电动工具、木工机械、气动工具、园艺机械

服务电话:8008288517

牧田(中国)有限公司
牧田(中国)有限公司
牧田(中国)有限公司
牧田(中国)有限公司
牧田(中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