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laf.cn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是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630),经过十余年的不懈努力,现已跻身国内个人护理用品行业的前列,旗下拥有“拉芳”“美多丝”“雨洁”“圣峰”等众多知名品牌,产品涵盖洗发护发、清洁沐浴、肌肤护理、口腔护理等多个领域。

企业使命暨广告语——“爱生活 爱拉芳”享誉大江南北,企业致力于用爱心创造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通过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让人们的生活更美好。爱,是生活的原动力,更是拉芳不断奋进的原动力。因为爱,拉芳真诚关注生活,潜心研究生活,通过优质的品牌产品和服务,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

拉芳家化以“科技、创新、时尚”为企业战略,重视科研开发与投入。拉芳家化立足个人护理用品领域,实施多品牌发展策略,以科技为依托,以创新为动力,以卓越品质筑造强势品牌。近年来,拉芳家化与国际顶级科研机构合作,先后成立了拉芳日化研究中心、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与拉芳联合研究中心、拉芳生活时尚研发中心,并与全球领先化工企业巴斯夫、德国德之馨等企业和中国科学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针对中国人发质进行深入研究,更好地满足中国消费者的需求,更好地将国际性的创新技术与中国的市场实际相结合,实现国际日化领先科技的应用,推动环保、安全、绿色产业。到目前为止,企业已拥有各项发明专利近百项,是民族品牌中拥有发明专利最多的企业之一。

拉芳家化自成立以来,企业和品牌相继荣获“中国消费者喜爱的商标”“中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化工500强企业”“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汕头市政府质量奖”“汕头十大创新企业”“汕头市纳税大户”等众多荣誉。

未来的拉芳家化,将继续致力于为广大消费者奉献更优质的个人护理用品,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用爱让人们的生活更美!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十余年的不懈努力,现已跻身国内个人护理用品行业的前列,旗下拥有“拉芳”“美多丝”“雨洁”“圣峰”等众多知名品牌,产品涵盖洗发护发、清洁沐浴、肌肤护理、口腔护理等多个领域。

拉芳家化始终坚持“诚信、品质、分享”的企业价值观,视诚信为企业发展基石、视品质为企业的生命、视分享为企业的责任,三者环环相扣,持之以恒。公司目前已建成集科研、生产、办公、生活为一体的两个工业园区——拉芳工业园、金洁工业园,并率先在行业内参考采用GMP生产环境标准。高标准的生产环境、设备和工艺确保旗下各品牌产品“拉芳出品、优质保证”。“拉芳出品,优质保证”,对拉芳而言,既是真诚承诺,更是严格要求。拉芳坚持以“零缺陷”作为企业质量管理的最终目标,一切工作都围绕这一目标展开,严格管理,精益求精。

未来的拉芳,将继续致力于为广大消费者奉献更优质的个人护理用品,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用爱让人们的生活更美!

主要产品:拉芳、雨洁品牌洗发露、沐浴露、香皂

服务电话:8008301458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