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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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禾节水创建于2010年,以“节约资源、保护生态”为使命,秉承“生态节水、创新科技”的企业宗旨,坚持“诚信、创新、绿色、共赢”的发展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以信息化、智能化、自动化、规模化、系统化等技术为手段,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借助国家重点节水工程项目的实施,公司迅速发展壮大,成为中国智能、高效、生态节水灌溉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和运营商。为国家重点项目和广大客户提供节水规划设计、设备材料研发生产供应、工程设计施工、项目总承包、智能化自动化监控系统等节水灌溉“建、管、服一体化”综合服务,是中国智能高效节水产业的领军企业、生态节水灌溉的践行者、创新节水技术的倡导者。2016年9月,公司通过重组整体并入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京蓝科技,股票代码:000711)。

沐禾节水拥有内蒙古赤峰、呼伦贝尔和河北衡水三个节水灌溉产品生产基地、九个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十八个区域综合服务分公司,国内业务领域覆盖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河南、山西、陕西、宁夏、广西、云南等东北、华北、西北、西南等十二省区,并逐步向其他省区拓展;国际业务领域有蒙古国、哈萨克斯坦、柬埔寨、伊朗、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

沐禾节水拥有各类生产线350余条(台),主要生产智能化节水监控设备、滴灌带(管)、微喷带、大型喷灌机、输配水管材及管件、过滤器、施肥罐等9类700余品种规格的节水产品,每年产能可满足300万亩滴灌、100万亩喷灌节水工程需求。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建立了“高效节水技术研究院”。公司与中国农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合作建立了“产、学、研、用”基地,与美国堪萨斯州立大学、美国南达科他州立大学建立了国际技术合作关系,与以色列、美国等国家的节水企业开展了广泛交流合作。

沐禾节水创建于2010年,以“节约资源、保护生态”为使命,秉承“生态节水、创新科技”的企业宗旨,坚持“诚信、创新、绿色、共赢”的发展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以信息化、智能化、自动化、规模化、系统化等技术为手段,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借助国家重点节水工程项目的实施,公司迅速发展壮大,成为中国智能、高效、生态节水灌溉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和运营商。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四大类产品均获得国家节水产品认证。公司具有严格的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和实力雄厚的产品质量联合检测中心,以及先进、齐全的检测仪器,并严格执行班组自检、专检员专检、质检中心抽检的“三检”制度。

沐禾节水集设计、施工、工程维护于一体,在为客户提供先进的微灌及智能灌溉解决方案和优质工程的同时,可向每个项目区域派驻负责工程维护和售后服务常驻机构,为用户提供全覆盖、零距离、2小时快速反应服务。

主要产品:沐禾节水(单翼迷宫式滴灌带、内镶贴片式滴灌带、PE软管、PE硬管、PVC管材、过滤器、喷灌机、微喷带)

服务电话:0476-2275556

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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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