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东风雷诺汽车有限公司

http://www.dongfeng-renault.com.cn

东风雷诺汽车有限公司是由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法国雷诺按50:50股权比例设立的合资整车生产企业,是“东风-雷诺-日产”的“金三角”战略合作的深入发展。

2013年12月2日,东风雷诺项目正式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2013年12月16日,东风与雷诺正式签订东风雷诺汽车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并于2014年1月26日获得国家商务部批准,2014年3月3日获颁营业执照。

在产能建设上,东风雷诺按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模式,进行滚动式发展。一期投资总额约77.6亿元人民币,工厂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口产业园,同时配套建设供应商园区,用于供应商就近进行零部件的生产和配送,以此提高供应链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并带动周边产业发展。同时建设有东风雷诺研发中心,满足同步开发和国产化的需要,研发中心还承担合资自主产品的研发和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导入。

受益于雷诺的产品能力,东风雷诺将首先在雷诺品牌下,在各个市场区隔导入一系列极富魅力的SUV车型,随后是轿车和其他车型。同时,东风雷诺将在东风品牌下开发导入合资自主车型。借助东风和雷诺在新能源技术上已经形成的优势能力,东风雷诺未来将开发导入新能源汽车产品。东风雷诺首款车型产品命名为“科雷嘉”,已于2016年3月上市销售。

东风雷诺对现有雷诺进口车经销商网络进行了整合,建设了独立的经销商网络。东风雷诺经销商网络将同时销售国产车型和进口车型,并提供相应的备件等售后服务。从品牌形象推广、服务能力建设,网络规划、市场运营效率、水平业务等多个层面,为顾客提供更好的消费体验。

东风雷诺汽车有限公司是由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法国雷诺按50:50股权比例设立的合资整车生产企业,是“东风-雷诺-日产”的“金三角”战略合作的深入发展。东风雷诺对现有雷诺进口车经销商网络进行了整合,建设了独立的经销商网络。东风雷诺经销商网络将同时销售国产车型和进口车型,并提供相应的备件等售后服务,为顾客提供更好的消费体验。

企业承诺:

1.用户在东风雷诺授权经销商处自费修理更换的纯正零件,其质量保证期为自更换之日起(以维修发票的开票日期为准)1年不限里程。

2.东风雷诺汽车有限公司为购买本公司生产的家用汽车产品提供质量担保服务,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均自开具新车购买发票之日起生效。

主要产品:科雷嘉、全新一代科雷傲、卡缤、科雷傲、梅甘娜R.S.、风朗、纬度、塔里斯曼汽车

服务电话:4008008886

东风雷诺汽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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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