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陕西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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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西北地区最大的制造企业,现有员工2.8万人,资产总额533亿元,位居中国500强第387位、中国机械500强第22位,下辖100余家参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重型军用越野车、重型卡车、中轻型卡车、大中型客车、微型车、重微型车桥、康明斯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汽车金融业务。

陕汽控股是我国商用车行业领先的综合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一直致力于打造国内最大的商用车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始终以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客户经营全过程中的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整车产品为基础,在持续提升基础售后服务的同时,创新开展了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商业保理、保险经纪、二手车置换、车联网数据服务、车轮滚滚等一系列增值服务业务,形成了“互联网+”产品与服务深度融合的业务发展新格局,推动了行业持续良性发展。

陕汽控股紧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机遇,充分整合国际市场的优质资源,与国际优秀企业合作,大力推动企业全球布局和产业体系国际化。在肯尼亚、尼日利亚、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等国家实现了本地化生产,产品已出口到欧洲、非洲、亚洲等9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量连续多年位居行业前茅。作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倡导者和推动者,陕汽控股在节能与新能源商用车领域具有一流的技术及产品研发优势,拥有150余项清洁能源及新能源专利技术,承担了国家863新能源商用车开发项目,具备新能源商用车系统集成及核心零部件开发能力。

展望未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陕汽控股将紧紧围绕“千亿陕汽”的发展目标,以“123456”双理念为指引,秉承“德赢天下,服务领先,品质成就未来”的经营理念,产品、营销、管理全面迈向高端,紧抓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机遇,与产业链成员一起构建共生共赢的全新商用车产业生态圈,为客户、为社会创造价值,成为国际一流的服务型汽车企业集团。

“贴近市场、心系用户、换位思考、真诚服务”是陕汽倡导的“贴心服务”理念的内涵。为贯彻“贴心服务”理念,陕汽建立了包括3900家服务站在内的全球化服务网络体系,利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对1076辆售后服务用车动态调控,确保了维修服务的快捷和高效。先后推出不限里程保修服务、高速公路特约快修站、服务绿色通道、放心工程、大S服务工程等多种行业领先举措,随着服务型制造战略的全面实施,公司资源配置和内部流程优化,实现了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的统一导向。

陕汽控股以用户满意为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用市场倒推法变革技术、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建立起以用户为中心的快速反应机制;始终坚持技术领先原则,为用户设计、生产同行业技术更先进、性能更好、质量更优、价格更合理的名优产品;始终坚持把服务超前到新产品的研制开发中,贯彻到售前、售中、售后的全过程;要求营销部门换位思考,贴心服务,对用户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优质服务,使用户切实体会到爽心、省心和我们的诚心。

主要产品:陕汽重型军用越野车、重型卡车、中轻型卡车、大中型客车、微型车、新能源车、重微型车轿,康明斯发动机及其零部件

服务电话:400880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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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