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aimatech.com

爱玛科技集团,创立于1999年,始终坚持以消费者为需求的创新体系驱动企业健康发展,为全球顾客提供高性价比的大众精品。致力于成为世界新能源个人交通工具的领导者,以“诚信廉洁、创新为本、关爱奉献、团队合作”为核心价值观,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努力创造绿色清洁的出行环境,时刻履行民营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呼吁社会选择节能减排,绿色出行的生活方式;同时,爱玛倡导一切美好的事物,并将生活中无处不在的美融合在产品元素中,渴望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环保的产品,提供增值的产品,让消费者出行更便捷。

爱玛科技集团经过多年的耕耘,形成天津、江苏、浙江、广东、四川、广西六大制造基地,设有南北两大研发中心,投资总计数十亿元,塑造了年产量高达千万辆的制造航母,创造了行业罕见的制造产业链。

爱玛科技集团自成立以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受灾地区,屡次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捐助。连续五年举办“千里返乡 让爱回家”大型公益活动,关爱春节返乡大军。

2013年,爱玛“奇迹”款电动车创造了一次充电连续骑行1020里的大世界基尼斯纪录。2014年,发布mini家族系列电动车及酷飞车,开创跨界新品类。2015年,爱玛成为电动车行业率先取得电动摩托车生产准入资质的企业,多款车型通过欧盟认证;出口国际市场,爱玛欧洲旗舰店在瑞士开业,向全球化战略迈出坚实的一步。2017、2018年爱玛连续两年入选国家品牌计划,成为电动车行业唯一一家入选的企业,彰显行业领导者姿态。爱玛连续六年蝉联中国电动自行车行业C-BPI品牌力第一名,荣获顾客最推荐的电动自行车品牌。截至2017年,爱玛电动车全球累计销量超过3000万辆,连续12年销量领先。如今,爱玛已经不只是中国电动车的领导品牌,更是一个走向国际化的品牌。

爱玛科技不仅仅在产品上关注用户的需求,奉行“服务无止境 用心才会赢”的服务理念,始终贯彻“及时、专业、贴心、感恩”的服务标准,为每一位顾客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让骑行的喜悦不断延续!

爱玛科技已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服务体系和服务标准,在全国建立了强大的售后服务配件供应体系,执行全国统一的服务流程及标准,确保持续为用户提供超值服务。为及时解决客户诉求:1.提供24小时服务热线,及时为您服务(服务热线:4008828890免长途费);2.严格履行、兑现国家、公司制定的相关三包规定;3.免费向经销商和用户提供服务技术支持;4.电脑管理用户档案,定期向用户进行回访;5.提供预约上门服务、不定期地为车辆进行免费保养服务活动。

爱玛科技一直贯彻“爱就马上行动”的主题思想,为广大爱玛客户提供星级标准服务,让每一位客户从内心深处体会感动!

主要产品:AIMA爱玛电动车、电动三轮车

服务电话:400882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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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