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一汽轿车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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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轿车销售有限公司是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奔腾系列整车及配套零部件。自成立以来,始终以发展民族汽车工业,建立并提升“高规格、高品质、高价值”的“奔腾”品牌为己任,经过近年来孜孜不倦的探索和创新,已经走出了一条适应市场、适应主流客户群体需求的发展道路。公司坚持科学管理,坚定民族品牌自信心,努力探索适应市场规律发展要求的新路子,积极发展民族汽车工业,努力创建适应汽车市场竞争的营销团队,为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奔腾”是基于一汽集团50多年造车经验的历史的积淀、近20年开放合作经验的成果。它吸收当今先进的造型理念、车身设计、主被动安全技术、内饰模块开发、NVH改善等先进技术,是集成创新的结晶,是高起点、高品质、高性能的国内品牌代表。它不但承载着国人的关注与骄傲,也实现了中国汽车工业技术与品质的大幅度跨越。

多年来,一汽奔腾始终以“进取不止”的精神作为发展理念,在研发、生产及服务上,以消费者需求为本,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和用户价值,以实际行动赢得了用户的日益青睐。一汽奔腾连年摘得“网友最喜爱的最佳中型车”“年度最佳家用车”“网友首选中型车”等多项媒体评选桂冠。

十三五期间,奔腾品牌将推出8个产品系列,覆盖从轿车、SUV到MPV的细分市场,瞄准“销量领先、品牌领先、满意度领先”的战略目标,并将达到40万辆规模,品牌溢价能力将实现自主品牌第一。

奔腾品牌日臻成熟,通过在产品、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的不懈努力,将最终“以进取之心,赢得万众之心”。

一汽轿车销售有限公司是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奔腾系列整车及配套零部件。自成立以来,始终以发展民族汽车工业,建立并提升“高规格、高品质、高价值”的“奔腾”品牌为己任,经过近年来孜孜不倦的探索和创新,已经走出了一条适应市场、适应主流客户群体需求的发展道路。我公司坚持科学管理,坚定民族品牌自信心,努力探索适应市场规律发展要求的新路子,积极发展民族汽车工业,努力创建适应汽车市场竞争的营销团队,为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以服务开拓市场,把满意送给用户,一汽轿车秉承一汽集团“TQC”全品质关爱服务品牌,以“超越·信赖·乐享”为品牌价值,传承奔腾金钥匙管家式服务,视顾客为主人,担当管家之职责,坚持“用心创造完美,用爱赢得感动”的服务宗旨,为顾客打造“放心奔腾 关爱随行”的用车体验。全国两百余家一汽轿车销售服务中心,随时为顾客提供销售、维修、保养、救援、备件供应等各项业务,让顾客从买车到用车、养车都没有后顾之忧,尽享尊贵,体验安心。

主要产品:奔腾系列车型

服务电话:400888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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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