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hisense.com

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是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是中国率先致力于变频空调研发、生产和推广普及的企业,是集空调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市场销售、技术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企业。企业拥有山东、广东、浙江三大生产基地,年产能1200万套以上,主导产品涵盖家用空调、家用中央空调、环境电器等产品,全面满足不同气候区域、不同特征和偏好的消费者的各种需求,产品远销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

海信空调秉承海信集团“技术立企,稳健经营”的发展战略,已取得科研成果超过3000项,各类技术专利2000余项、软件登记近1000项,掌握包括360°全直流变频技术、FPA全净化技术、HIFD静电集尘技术、PLC智能远程控制技术等多项空调行业国际、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

企业旗下拥有的海信空调、科龙空调均为中国名牌产品,入选2011-2012年度中国空调行业“十强品牌”,获选2012年度“中国变频节能空调市场优秀表现品牌”。2013年海信互联网智能空调获“金袋鼠世界创新奖”,海信“苹果派A8”系列超薄空调荣获“中国外观设计金奖”。2014年获行业“领先智能品牌”“节能领先品牌”“变频领军产品”等荣誉称号。2015年,海信空调凭借喷射增焓技术解决极端温度下空调制热衰减的问题,斩获中国制冷学会科技进步奖。2016年荣获“中国家电科技进步奖”。2017年荣获艾普兰创新奖。

海信空调始终致力于推动中国变频空调产业发展。自1997年海信率先推出变频空调至今,海信始终走在中国变频空调行业发展的前沿,承载着率领中国变频空调行业参与世界竞争的历史使命。

“诚实、正直、务实、向上”是海信的核心价值观。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在海信集团的引领下,以振兴民族工业为己任,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诚信经营,立足于社会,回报社会。

海信坚持以诚实正直的行为,稳定可靠的品质,输出信赖的力量。海信空调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把对美的追求,对生活的热爱,融注于每一个产品之中,并通过优质的服务把它奉献给用户,让更多的用户在使用海信产品,享受海信服务的过程中,真切地感到一种美的存在,获得一种美的享受,从而引导广大消费者以及全体社会大众热爱美、追求美、创造美。

主要产品:海信(Hisense)男神系列空调、科龙(KELON)御风系列空调

服务电话:4006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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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