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专题

郑州鸿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humbi.cn

郑州鸿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015年底新三板挂牌(NEEQ:834931),力争2019年主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儿童安全座椅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针对国内外儿童各阶段年龄的不同,对乘坐方式的安全和伤害风险进行评估。2013年企业自主研发“新型动能吸收汽车儿童安全座椅”,该系统大大提高了儿童安全座椅系统的综合精度,为各种恶劣事故下对儿童乘员的安全提供了保障,产品系统集成了多种环保材料,结合座体及坐垫动能吸收技术,满足安全性设计要求,可以吸收碰撞动能的70%以上,能更好的满足对汽车儿童安全座椅的需求。

随着消费者对交通安全意识的关注,我国在2012年7月出台了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GB27887-2011)标准,要求机动车生产厂家产品强制执行国标配置。鸿贝科技始终以科技创新为主线,开发高科技产品为宗旨,加大研发投入,成立了汽车儿童安全座椅工程技术中心和企业品质保证试验中心,目前核心产品技术已授权近120项专利。公司正与多方合作筹建河南唯一的一所碰撞实验中心,为出厂的每一件产品提供合格保障。公司全系列产品均通过欧盟ECER44/04检测认证、国家3C强制认证、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TS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鸿贝产品以外销为主,客户已经遍及欧美、澳洲、中东、非洲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客户有迪斯尼、沃尔玛、乐购、DOREL(乐瑞)等知名企业。公司已经初步建立国内销售体系,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线上销售结合天猫、京东、阿里巴巴等推广渠道;线下结合建立产品分销、代销体系,同时配合国内外展会进行品牌推广活动。

我们的经营宗旨是:做良心企业,为全球儿童提供最安全的保障。

郑州鸿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公司主营业务:儿童安全座椅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针对国内外儿童各阶段年龄的不同,对乘坐方式的安全和伤害风险进行评估。2013年企业自主研发“新型动能吸收汽车儿童安全座椅”,该系统大大提高了儿童安全座椅系统的综合精度,为各种恶劣事故下对儿童乘员的安全提供了保障,产品系统集成了多种环保材料,结合座体及坐垫动能吸收技术,满足安全性设计要求,可以吸收碰撞动能的70%以上,能更好的满足对汽车儿童安全座椅的需求。

我们承诺: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标准化体系,严格原材料、生产过程、产品出厂和储运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质量安全事故主动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及时解决消费者的质量投诉,自觉履行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主要产品:鸿贝humbi汽车儿童安全座椅

服务电话:400637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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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