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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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集团的前身是成立于1959年1月的潞安矿务局,2000年8月整体改制为潞安矿业(集团)公司,是国家重要的优质动力煤和喷吹煤生产基地。目前,在世界500强排名第358位。公司拥有职工近10万人,各级子公司共计163户,拥有一家上市公司——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重组原新疆哈密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了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重组天脊煤化工集团,成为一个跨地区、跨行业的现代化企业集团。

2010年潞安环能股份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全国煤炭行业第一家和唯一一家,截至目前已经累计享受政策优惠18.33亿元。2011年潞安集团被认定为“国家创新型企业”,是山西煤炭行业第一家。2014年申报的“国家煤基合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全省第一家和唯一一家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潞安集团多年来一直重视产品质量,从未发生过质量事故,国家煤及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产品进行抽查,合格率为100%。1999年在全国煤炭行业中首家整体通过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整体通过“三标一体”认证。1990年取得“煤炭工业国家一级企业煤质化验室资格证”,2003年取得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CCRICA能力验证试验证书”,2009年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公司的产品质量从采掘、提升、储存、洗选、装车、外运的各个环节均在有效监控之中,外售的各煤炭产品均为合格优质产品,在多年的用户满意度调查中,满意率一直为100%。

潞安集团主导产品具有低硫、低磷、低灰、高热值的特性,是中国最优质的环保动力煤之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贫煤、贫瘦煤高炉喷吹技术与应用”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喷吹煤产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成为订立国标的基准,被授予“精煤、喷吹煤中国喷吹煤基地”称号。连续多年被国家质检中心评为“国家质量检测质量信得过产品”、“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全国质量服务消费者满意企业”和“全国质量满意产品”。

企业质量诚信承诺


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潞安集团以过硬的产品质量、灵活的营销机制和优良的售后服务,赢得了用户广泛的赞誉。今后,我们将继续本着“质量即生命”的理念,内抓煤炭质量,外树品牌形象,严抓售前、售中、售后三环节产品质量,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员煤质管理,一如既往为用户提供质量过硬的煤炭产品。

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潞安矿业集团始终坚持创品牌、创优质、创免检的精品意识和质量理念,通过五大体系保证产品质量:(1)健全的煤炭质量管理行政体系,将质量指标、质量职责层层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低,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保体系;(2)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为确保煤质管理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集团对影响煤炭质量的各个环节都制定质量标准和管理办法,为煤炭质量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3)健全的质量检测机构,1990年取得“煤炭工业国家一级企业煤质化验室资格证”、2003年取得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CCRICA能力验证试验证书”、2009年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4)先进的洗选加工工艺,集团所属生产矿井均建有现代化的选煤厂,为煤炭洗选加工提供完善的质量保证;(5)建立了商品煤以质计价质量考核体系,有效地提高了个生产单位的质量意识,改变了传统的煤炭销售模式,实现了生产与销售、产品与市场的全面接轨。

在售后服务方面潞安矿业集团提出了“研究市场、创建市场、培育市场、引领市场、超越市场”的现代营销的市场观和以“有情、有义、有利,同心、同德、同赢”为理念的用户观。把售后服务作为为企业产品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制定了《煤炭售后服务管理办法》和《煤炭商务纠纷管理办法》,建立了由五大办事处、战略研究中心和煤质管理中心组成的煤炭质量信息接收和处理网络。建立了《顾客来电来函登记簿》和《顾客信息档案》,定期组织顾客满意度测评,经常走访大型用户,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达到知己知彼、互通信息、加深了解。通过热情周到的售后服务增进了供需双方的友谊,多次荣获“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和“全国质量服务消费者满意企业”。

主要产品:潞安牌精煤、喷吹煤、混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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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8月23日联合印发《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9〕162号),部署安排在2019年9月联合开展以“共创中国质量,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的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着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为建设质量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9〕162号)确定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由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联合主办,并重点部署“开展质量主题宣传,大力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有效激发市场主体质量发展活力”,也特别要求“积极动员,广泛参与”“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大力开展‘质量月’活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推动诚信自律、规范经营”“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等的桥梁纽带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活动,推动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助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原隶属于原质检总局,现隶属于市场监管总局),自2004年开始就连续多年在全国“质量月”活动中组织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因为具备形式新颖、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成效显著、组织发动深入、企业参与积极、社会各界互动性强、媒体舆论报道广泛等特点,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已经成为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具有重要影响的主要活动之一。

为持续助力企业积极承担质量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营造全社会共同重视和推动质量工作的良好氛围,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不可或缺积极努力,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组织代表各地区、各行业质量管理水平较高和质量责任、质量诚信、质量安全、质量水平、质量发展、质量创新具有良好示范带头作用的近两千家标杆典型企业再次在2019 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开展了“企业质量诚信倡议”活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消费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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