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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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山西焦煤)是全国最大的焦煤生产加工企业,全国最大的焦煤市场供应商,也是山西省最大的焦化、盐化日化、民爆化工生产企业。

山西焦煤组建于2001年10月,属山西省国有独资企业,总部位于山西省会太原市,下有西山煤电、汾西矿业、霍州煤电、华晋焦煤、山西焦化、运城盐化、山西焦炭等25个子分公司和西山煤电股份公司、山西焦化股份公司、南风化工股份公司3个A股上市公司。

山西焦煤以“1126”发展战略为统领,以焦煤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为主业,焦化、电力、民爆化工为辅业,大力推进金融投资管理、现代物流业等新兴产业。有六大主力生产和建设矿区,主要矿厂分布在太原、晋中、临汾、运城、吕梁、长治、忻州7个地市的29个县区。现有96座煤矿,生产能力1.836亿吨/年;28座选煤厂,入洗能力1.18亿吨/年;5座焦化厂,焦炭产能1180万吨/年;6座燃煤电厂,装机容量4670MW;18座瓦斯及余热电厂,装机容量239MW;盐化产能256万吨/年。2018年,原煤产量10011万吨,精煤产量4682万吨,生产煤总销量9059万吨,焦炭产量1014万吨,发电量193.4亿度,销售收入1766亿元,利润48亿元,上缴税费152.8亿元。

山西焦煤主导产品有焦煤、肥煤、1/3焦煤、瘦煤、气肥煤、贫煤等多个煤种,其中强粘焦煤和肥煤均为世界稀缺资源,具有低灰、低硫、低磷、粘结性强、结焦性好等特性,是大型钢厂大高炉不可或缺的骨架炉料;化工产品主要有冶金焦、铸造焦、纯苯、甲苯、二甲苯、甲醇、炭黑、硫磺、工业萘、洗油、沥青、元明粉、硫酸钡、镁盐、化妆洗涤用品等,产品市场涵盖国内外20多个省市和地区。

公司秉承“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营销理念,坚持长协稳定运行,依托“焦煤在线”煤焦化电子商务平台,以中价·新华山西焦煤价格指数发布为引领,积极构建涵盖销贸联动、煤焦联动、铁路公路、线上线下、国际国内的大营销服务体制。山西焦煤牵头国内八家焦煤企业共同成立中国焦煤品牌集群,为主席单位,推动出台行业发展规划、焦煤产品标准及质量体系,提升中国焦煤的品牌形象。目前,与宝钢、太钢、河北钢、首钢等30多家大集团大公司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多次被授予全国煤炭工业优秀企业、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面向未来,山西焦煤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深化国企国资改革部署,按照“能源革命”基本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全面落实“双百行动”方案,大力实施“1126”发展战略(瞄准“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焦煤企业”一个愿景;坚持“聚焦主业、循环发展、创新驱动、开放融合”一条路径;聚焦“安全高效生产煤和清洁绿色利用煤”两个关键;夯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集团管控模式、深化企业改革创新、扩大对外开放合作、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六大保障),积极培育新优势、激发新动力、展示新形象,争做深化改革、转型升级、能源革命排头兵,加快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焦煤企业。

企业质量诚信承诺


山西焦煤集团拥有充足的资源、齐全的品种、稳定的质量、及时的供给,为您的安全生产、高效运行保驾护航!我们郑重承诺:质量第一、追求卓越;诚实守信、客户至上。

1.严格遵守国家法规。严格按照《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商品煤质量评价与控制技术指南》对产品质量要求及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为客户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

2.积极履行社会公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关键过程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切实履行质量保障责任,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坚守诚实守信原则。

3.恪守质量第一准则。加强生产过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合同指标组织生产;加大硬件设施投入,提升把关设备和仪器的装备水平,保质保量,优质优量,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

4.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主动跟进售后服务,对客户的投诉和建议及时响应、即时沟通和限时办结;积极妥善处理数质量异议,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实现受理率和处理率达100%,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主要产品:焦煤、肥煤、1/3焦煤、瘦煤、气煤、贫瘦煤等多个煤种;化工产品主要有冶金焦、铸造焦、焦粉、甲醇、乙烯、丙烯、炭黑、硫磺、工业萘、洗油、沥青、元明粉、硫酸钡、镁盐、化妆洗涤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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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8月23日联合印发《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9〕162号),部署安排在2019年9月联合开展以“共创中国质量,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的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着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为建设质量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9〕162号)确定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由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联合主办,并重点部署“开展质量主题宣传,大力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有效激发市场主体质量发展活力”,也特别要求“积极动员,广泛参与”“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大力开展‘质量月’活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推动诚信自律、规范经营”“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等的桥梁纽带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活动,推动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助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原隶属于原质检总局,现隶属于市场监管总局),自2004年开始就连续多年在全国“质量月”活动中组织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因为具备形式新颖、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成效显著、组织发动深入、企业参与积极、社会各界互动性强、媒体舆论报道广泛等特点,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已经成为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具有重要影响的主要活动之一。

为持续助力企业积极承担质量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营造全社会共同重视和推动质量工作的良好氛围,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不可或缺积极努力,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组织代表各地区、各行业质量管理水平较高和质量责任、质量诚信、质量安全、质量水平、质量发展、质量创新具有良好示范带头作用的近两千家标杆典型企业再次在2019 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开展了“企业质量诚信倡议”活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消费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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