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哈森商贸(中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成立,并于2011年整体改制为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现注册资本为21990.665万元。公司旗下拥有深圳珍兴鞋业有限公司、昆山珍兴鞋业有限公司、抚州珍展鞋业有限公司、哈森珍兴商贸(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钧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西藏哈森鞋业有限公司、西藏哈森商贸有限公司、哈森商贸(香港)有限公司和台湾哈森兴业有限公司共九家全资子公司。
哈森商贸公司主要从事中高端皮鞋的品牌运营﹑产品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拥有哈森(HARSON)、卡迪娜(KADINA)、ROBERTA(限成人女鞋)、卡文(COVER)、爱旅儿(ALLER-A)、哈森男鞋(HARSON BUSINESS)等多个自有品牌,并代理AS、PIKOLINOS等国外知名品牌的产品,同时为国外著名品牌提供OEM/ODM加工。
在新的市场环境下,哈森商贸公司与时俱进,不断焕发新的活力,逐渐塑造出H-happy快乐、A-attention关注、R-respect尊重、S-share分享、O-obey服从、N-new创新的文化感受,并且形成了务实、勤奋、创新、敬业、乐群的企业自主文化。
哈森商贸公司的经营理念为:“日新又新”,即秉持“求新、求变、求突破”的精神,以“务实”的经营方法,实实在在做人、做事;并应遵循“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防问题”的处世三原则,以精益求精的精神,持续不断地提升企业的产品质量、市场营销与客户服务,做到“质量第一、诚信为本”,满足顾客的需求。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哈森商贸公司秉承“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管理理念,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并作出如下质量诚信承诺:1.依法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的监督。2.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3.讲诚信,重质量,充分发挥提升质量的主体作用,履行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4.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加强生产过程管理,采用科学、合理、规范的生产工艺流程生产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5.加强产品质量检验管理,保证出厂产品质量符合有关产品标准要求,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6.保证不生产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不在产品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7.积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8.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认真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满足消费者的要求,树立好企业诚实信用的形象。
主要产品:HARSON哈森品牌鞋、包、服装服饰及皮革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