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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深圳)教育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1984年10月,由国家教育部联合中央电教馆及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在深圳设立司局级单位“中国教育服务中心”。

1997年6月,规范为中国(深圳)教育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6月,公司办公大楼“教育科技大厦”落成。

2005年1月,公司经国家商务部批准增资,注册资本为6510.165万元。

“EDSTAR”教育之星是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品牌商标,荣获2004年度中国教育服务电教产品十大影响力品牌。

2010年以来,公司响应国家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号召,积极组织有关三通两平台相关软硬件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现已建立起覆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服务网络,为全国各大高等院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提供更加广泛、优质的本地化服务。公司拥有实力雄厚的研发团队,市场辐射覆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教育主管部门。公司一贯秉承“源于教育、服务教育”的理念,始终着眼于教育信息化的长远发展,坚持技术创新,不断超越自我,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凭借着先进的信息化应用技术,在引领教育技术的发展方向的同时,也收获了无数的用户好评及行业认可。

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

中国(深圳)教育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建立起覆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服务网络,为全国各大高等院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提供更加广泛、优质的本地化服务。公司拥有实力雄厚的研发团队,市场辐射覆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教育主管部门。公司一贯秉承“源于教育、服务教育”的理念,始终着眼于教育信息化的长远发展,坚持技术创新,不断超越自我,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凭借着先进的信息化应用技术,在引领教育技术的发展方向的同时,也收获了无数的用户好评及行业认可。

我公司郑重承诺:将客观、科学、规范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档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重视质量发展、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切实做好严格关键过程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等工作,全力承担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的质量主体责任,适时以相关方式对我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标准进行必要的自我声明,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主要产品:教育之星数字化课堂、数字化云课堂、互动电子班牌、同屏互动控制软件、智慧校园综合解决方案

http://www.educhina.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