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兴电石膏有限公司
为实现对生产废料的资源再生利用,2014年9月,贵州省乌江能源集团下属子公司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兴电公司)携手贵州正誉信达商贸有限公司,秉承精诚合作,资源共享,共谋发展的战略合作理念,共同创办成立贵州兴电石膏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336.60万元,是集建筑石膏粉、纸面石膏板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有控股企业。
项目主要对兴电公司固废物(脱硫石膏)进行资源开发利用,目前已建成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一条、年产20万吨建筑石膏粉生产线一条,即将建设年产22万吨建筑石膏粉生产线一条,并进一步利用兴电公司饱和蒸汽作为清洁热源,降低燃煤消耗,保护区域环境。
主要产品有普通石膏板、普通彩色板、红色耐火板、绿色耐潮板,即将批量生产的净醛石膏板及高强度石膏板。产品陆续销往贵州、云南、广东、广西等地。
截至2020年7月,累计回收利用脱硫石膏45万吨,实现总资产2.35亿元。
未来发展规划
(一)加大建筑石膏粉利用领域研发
建筑石膏粉作为新型墙体材料的主原料,被广泛应用于石膏砌块、石膏节能保温沙浆、石膏腻子、石膏粘接沙浆、石膏抹灰沙浆、石膏外墙防水涂料、石膏条板、石膏砌筑沙浆等领域,很大程度上取代了传统的水泥制品。
(二)加大石膏板功能性研发,打响“兴电建材”品牌
在稳定现有生产工艺的基础上,加大功能板的研发力度,将净醛石膏板、高强板的研发及生产作为下一步研发重心。力争在现有的基础上产量翻一倍,销量翻一倍。
同时,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企业管理,在国家政策、地方政府和上级公司的支持帮助下,将“兴电建材”品牌做大做强、广泛推广,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企业力量。
尊敬的客户: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购销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保证产品安全,贵州兴电石膏有限公司特作如下保证:
一、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均按国家标准GB/T9775-2008规定的技术标准执行。在购货方没有其它特殊的要求时,公司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并向购货方提供产品样品,经购货方同意后向购货方提供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逐步提高。
二、公司向购货方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定期的质检报告。
三、公司向购货方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产品标准复印件。
四、公司保证所供产品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必要时向购货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
五、公司的产品包装、注册商标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公司严格按产品包装上注明的贮藏条件贮藏,因购货方对产品保护不善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购货方负责。
七、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公司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如确属公司的责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八、质量争议(问题)的处理:公司严格按照制订的技术标准对公司的产品进行检验,保证检验的公正和科学性。对确属公司质量问题的,已经使用造成的损失,由公司负责。对确属公司生产质量问题,没有使用的,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退货或降价)。
九、本产品质量保证书自双方签定供货合同发生供货时生效,业务终止时同时终止。
主要产品:兴电泰龙纸面石膏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