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0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10.3亿元,主要负责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的建设和运营,由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发展燃气投资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共同出资,是珠海LNG项目单位。
珠海LNG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平排山,占地面积40.6公顷,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港口建设自然条件和配套交通基础设施,主要由LNG接收站及码头组成,功能为进口液化天然气的接收、储存、再气化后向下游用户供应。
珠海LNG项目一期工程于2010年3月10日经国家发改委核准,2010年10月20日开工建设,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350万吨/年,包括建设3座16万方全窖储罐,一座8-27万立方米LNG运输船接卸码头,可靠世界最大Q-Max船型,首次在国内采用8个系缆墩方案,同时具备兼靠1万立方米小型LNG船能力,于2013年10月接卸首船LNG,项目具备仓储转运中心功能和相应设施配套能力。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750万吨/年,建设3座20万方全容储罐;远期规划建设规模为2000万吨/年,将建设15座大型LNG储罐,总库容达到160万吨储备能力。
珠海LNG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将具备年处理LNG 350万吨的能力,可以有效弥补珠三角西岸城市能源市场的缺口,优化能源结构,极大提高广东省天然气供应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对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珠海LNG项目管理团队始终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细则对项目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始终坚持“争创国家优质工程”作为质量管理的目标,并为此而不懈努力。在项目管理中,珠海LNG推行“一个团队、一个策略、一个目标、一座丰碑”的管理理念,树立以科技研究为先导的项目实施理念,质量建设数字LNG、绿色LNG及国产LNG,全力打造优质精品工程。
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0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10.3亿元,主要负责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的建设和运营,由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发展燃气投资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共同出资,是珠海LNG项目单位。
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郑重承诺:企业将客观、科学、规范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档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重视质量发展、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切实做好关键过程质量控制、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等工作,持续着力提升质量水平,全力承担保障质量安全、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的质量主体责任,适时以相关方式对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标准进行必要的自我声明,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遵守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主要产品:液化天然气及天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