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开创广西汽车产业高速发展局面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通用五菱”)的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柳州动力机械厂。20世纪80年代转产微型汽车,至1998年,五菱微型车已发展至年产销超过10万台规模,位居国内微车行业第一。但为了让企业得到持续健康发展,获得更大的成长空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不求拥有,但求所在”的思想指导下,柳州微型汽车厂与上汽集团、美国通用汽车达成合资合作协议,成立合资公司。2002年,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开创“中中外”汽车合资模式先河。
合资以后,三方股东精诚合作,上汽集团在国内领先的格局和视野、美国通用的全球布局和百年知识库、五菱本地的低成本和规模,融合成为了上汽通用五菱独特的“低成本、高价值”的核心竞争力,取得了高速发展。上汽通用五菱累计产销量突破了3000万辆,合资以来累计产值突破13000亿元,在广西形成了完整的汽车产业链,将“所在”发挥到了新高度。
二、“合资留品牌,合资留自主”,开创汽车合资之先河
合资以后,在三方股东的支持下,上汽通用五菱保留发展了民族品牌“五菱”,后又自创发展了乘用车品牌“宝骏”,同时拥有完整的整车、核心零部件的研发能力。自主研发的“五菱之光”备受市场青睐,被福布斯杂志誉为“世界上最重要的一款车”;并与“大微车”五菱荣光、凑型商务车五菱宏光形成“三光”产品组合,累计产销1500万台,成为千万创业者的“创富神车”。宝骏品牌乘用车,迅速积累了500万用户,目前品牌焕新定义为“智能出行好伙伴”,将自主研发的整车、智能座舱与合作开发的高阶智能驾驶系统融合在一起,做电动化智能化时代的“科技平权”者,智慧汽车的普及者。
三、向海图强,实现知识产权费“由缴到收”
2024年,上汽通用五菱全年出口22.5万台套,同比增长6.4%。其中,85%的产品反向输出到美国通用的雪佛兰品牌市场、上汽集团的名爵印度市场。上汽通用五菱产品的全球竞争力得到了充分体现,知识产权的价值得到了体现,实现了向股东方海外市场收取知识产权费。
四、向“新”而生,因地制宜发展新能源汽车新质生产力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上汽集团时做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的重要论断。上汽通用五菱积极践行总书记指示,同年启动了新能源汽车的研发。截至目前,上汽通用五菱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突破了240万辆,成为国内汽车行业新能源转型最快的传统车企。
上汽通用五菱紧扣“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求,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两级政府,以及上汽集团,共同启动上汽通用五菱发展新能源汽车的“一二五”工程。
“一”,就是以国家级标准建设广西新能源汽车实验室;“二”,就是打造纯电、混动两个年销百万产品群;“五”,就是构建能源系统、智慧电驱、电子电控、智能移动机器人、商业创新五个百亿级产业集群。截至目前,“一二五”工程累计谋划项目138个,规划投资554亿,完成投资343亿。
在“一二五”工程的推动下,上汽通用五菱加快了“向新而生,向海图强”的新能源产品全球化进程。
2025年,上汽通用五菱将继续秉承“人民需要什么,五菱就造什么”的造车理念,继承“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企业精神,坚定自主研发、自强发展的道路,以知识自主、技术自主、产品自主践行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惠及更广泛的人民。
为构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切实保证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建设“质量强国”,上汽通用五菱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产品的期待和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二、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品标准,不制假、不售假,杜绝虚假宣传,坚决抵制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者等失信违法行为,不侵害其他企业合法权益。
三、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计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质量管理,严格原材料、生产过程、产品出厂和储运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四、建立质量安全事故主动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及时解决消费者的质量投诉,自觉履行产品质量召回、“三包”等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主要产品:五菱牌、宝骏牌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