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新能源公司)是广汇集团旗下广汇能源产业一级子公司,公司年产120万吨甲醇、7亿方LNG项目注册资本35亿,占地104.655公顷,被列为国家《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示范工程和自治区重点工程,目前已累计投资128亿元。项目自2016年10月实现达产达标以来,通过不断规范生产工艺管理和技术创新,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2018年顺利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跻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行列,获评“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广汇新能源2017年以来,连续荣获全国甲醇生产十五强企业,荣获2019-2020年度中国甲醇行业优秀供应商奖;2021年公司主导起草了“煤制甲醇企业(装置)能效对标实施规范”团体标准;2022年1月,公司被命名为2021自治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最佳实践单位”。2022年8月,公司低温甲醇洗VOCs尾气热能综合利用装置被认证为国内首台(套)旋风无焰高温热氧化余热回收装置;“煤制甲醇合成气脱氯技术的开发与应用项目”获得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支持,在产学研深度融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中取得积极进展;2023年,广汇新能源公司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22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荣获“全国第三届2022年企业安全文化最佳十大案例”“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工人先锋号”六项国家级荣誉。

一直以来,广汇新能源公司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依托哈密北丰富的煤炭资源,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遵循“聚焦经营、精打细算、创新突破、提质增效”的经营思路,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快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现已成为年销售收入近60亿元的煤制甲醇、煤制天然气大型煤化工企业,产业链的发展已带动当地循环经济投资达70多亿元。

广汇新能源公司持续研发创新,成功实施大小技改1500余项,其中大中型技改项目100余项,并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的装置,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一定程度推动煤化工领域高质量发展。公司已拥有实用型新型专利96项,申报发明专利2项。获得哈密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3项。

广汇新能源公司在国家“十四五”规划的指引下,以“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为导向,重点从开发清洁能源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碳减排及封存利用的角度,计划利用哈密资源优势及区域优势。在园区全力做好煤炭下游产业链延伸,将建设二氧化碳捕集及利用和新能源制氢综合利用等项目,形成新的产业优势,进一步推动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并积极探索氢能源领域全产业链发展,致力于转型成为传统化石能源与绿色新型能源相结合的能源综合开发企业,助力哈密市经济高质量快速发展。项目建成将对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进一步实现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利用、打造能源上下游协同发展产业格局有着重要意义。

广汇新能源公司将以高质量发展总揽全局,以生产经营目标责任制为抓手,以创新驱动为突破口,以打造“本质安全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质量领先型”标杆企业为目标,持续助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新能源公司)是广汇集团旗下广汇能源产业一级子公司,公司年产120万吨甲醇、7亿方LNG项目注册资本35亿,占地104.655公顷,被列为国家《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示范工程和自治区重点工程,目前已累计投资128亿元。项目自2016年10月实现达产达标以来,通过不断规范生产工艺管理和技术创新,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2018年顺利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跻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行列,获评“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广汇新能源公司郑重承诺:企业将客观、科学、规范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档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重视质量发展、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切实做好关键过程质量控制、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等工作,持续着力提升质量水平,全力承担保障质量安全、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的质量主体责任,适时以相关方式对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标准进行必要的自我声明,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遵守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主要产品:广汇甲醇、LNG

服务电话:0902-7175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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