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吕英杰)近日,辽宁省质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2018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化肥、农用管材不合格企业进行质量提升帮扶。
辽宁省质监局组织不合格企业学习了《产品质量法》《不合格产品企业后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企业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农资产品不合格的危害性,化肥、农用管材与农业生产、农民利益息息相关,务必保证农资产品质量合格,服务“三农”发展;要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有关技术机构要免费为企业提供指导和培训等技术服务,认真完成不合格产品整改;产品整改复查合格之前不准生产销售同类产品,务必在复查合格后,才可生产;要切实强化企业管理,改善生产工艺,持续保证产品质量合格。
该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把好原料控制关,坚决避免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与时俱进,探索研究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自身能力水平,提高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跟踪企业整改情况,将此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列入明年监督抽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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