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
视频人物库
  搜索    网站地图
质量经济频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质量频道 > 质量资讯 > 正文
中经搜索

古韵新生 潮起中华——中国珠宝精彩亮相第五届消博会

2025年04月25日 18:51   来源:中国质量网   

2025年4月,第五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消博会”)在海南海口盛大启幕。作为黄金珠宝行业的“国家队”,中国珠宝以“古韵新生 潮起中华”为主题,通过一系列特色展品和活动,向世界展现中国珠宝在文化传承与创新设计上的璀璨成果,彰显 “国货潮品”魅力,满足消费者对珠宝首饰品质化、个性化和文化附加值的多元需求。

园林主题馆:营造沉浸式中华美学体验

踏入中国珠宝的“游园金梦”主题展位,仿佛置身于一座典雅的中式园林。展位以“移步易景”的中式园林美学为设计灵感,将亭台楼阁、月洞花窗等传统元素与现代极简风格融合,苍树作衬,青石为引,秀美屏风勾勒出《千里江山图》的东方气韵,与展柜中“只此青绿”系列金饰遥相呼应;镂空月洞框景下,“大足金”系列璀璨典雅,光影流转,意境深远,打造出“人在画中游”的沉浸式观展体验。这种“以景载诗,漫游古今”的空间叙事,恰如其分地诠释了品牌“中华美学”的独特气质。

IP联名矩阵:让千年文脉焕发新生

本次展出的两大现象级IP联名系列成为全场焦点。

“大足金”系列由中国珠宝携手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匠心打造,将慈悲安详的巨型卧佛、金碧辉煌的千手观音、智慧威严的大足狮等经典元素以萌趣生动的年轻人视角创新演绎,宏伟壮观的大足石刻图案与当下年轻人关注的“升职加薪”“祈福好运”等流行话题实现了巧妙结合,工艺精湛、趣味十足,其中“有求必应”随身金卡配置了AR扫描技术,吸引众多观众驻足体验,沉浸式感受精妙绝伦的千手观音造像魅力。

“只此青绿”系列也同样吸睛,该系列由舞蹈诗剧《只此青绿》出品方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授权并给予大力支持,将璀璨的宋代美学风格与精湛的中国非遗金饰技艺、现代创新工艺结合,甄选宋瓷、宋锦、宋花等元素,以优美流畅的设计线条凝炼舞者的翩跹舞姿,典雅青绿珐琅呈现《千里江山图》中的山水气韵,不炫不燥,意蕴深远,彰显东方女性独有的知性阔达,含蓄睿智之美。独具中华美学气质的首饰受到现场观众的连连赞叹。

中华美学经典系列:解码新时代消费需求

除IP爆款外,中国珠宝同步呈现多个经典中华美学珠宝产品系列:“艺语盛世”以古法黄金技艺融合螺钿及珐琅工艺,巧妙呈现螺钿的璀璨光华、珍珠的细腻温润,以汉代卷云纹、鸾鸟纹,蕴藏爱情和美、事事如意的美好祝愿,斩获第三届“天工”珠宝首饰设计大赛金奖;“美好有福”系列以现代设计重构传统吉祥纹样“葫芦”,打造国潮时尚古法黄金首饰,创新呈现中华福文化,送来“百福具臻”的美好祝福;“追光”系列以简约高级的设计和新颖特别的硬足金材质,完美契合当下年轻消费群体的个性佩戴需求,赞颂当代女性追求自我、敢于绽放的自信之美。

在由国际奥艺委员会(WOAC)、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组委会及贸易发展与标准合作组织(ODCCN)共同发起的《全球好礼》中国区入围评选活动中,中国珠宝“美好有福”系列产品“福禄江山”成功入选“高端奢侈品礼品”,向世界展现中华美学珠宝魅力。

中国珠宝“美好有福”系列“福禄江山”

文化沙龙:共话国潮珠宝未来篇章

4月15日,中国珠宝于消博会现场举办“古韵新生 潮起中华”新品发布会,重庆市大足区委副书记、大足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罗晓春;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张丽葵;重庆大足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谭鹏;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品牌与商务中心副主任陈娟等参会。

中国珠宝副总经理李志勇发布新品。

罗晓春书记介绍大足石刻的文化艺术价值内涵及传承保护现状,他表示,大足石刻与中国珠宝的跨界合作不仅是对世界文化遗产的守正创新,更是对美好生活的探索,将有效推动大足文化在现代焕发新生光彩。

发布会上,中国珠宝开展主题为“当珠宝携手文化IP,如何重塑中华美学新境”的沙龙,中国珠宝总经理张宇波与行业领导及文化艺术领域专家进行深入探讨,拆解品牌的文化赋能公式,探索国潮文化艺术IP的现代创新表达之路。

作为珠宝行业的国字头品牌,中国珠宝始终胸怀“国之大者”,以“传承发扬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以创新与匠心为笔,将流传千年的文化密码,书写成世界看得懂的时尚珠宝语言。本届消博会的精彩呈现,不仅是中国珠宝创新“国货潮品”实力的集中展示,更是推动中华美学走向世界的生动实践。

未来,中国珠宝将持续深耕国潮文化珠宝首饰研发,让传统文化与现代经济共生,点亮大众的美好生活!

(责任编辑:佟明彪)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曝光台
消费指南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