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56442102元,注册地址为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法定代表人王社平,注册号130000000009735。
公司前身河北金牛能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金牛能源”)是经原国家经贸委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由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于1999年8月26日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股票于1999年9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2004年8月11日,公司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了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简称:金牛转债。金牛转债自2005年2月11日起开始可转换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截至2008年2月20日,金牛转债有 699900900元转换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占发行总额的99.99%。公司于2008年3月11日赎回了在赎回日之前尚未转股的全部金牛转债。
2005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邢矿集团作为金牛能源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于2005年5月3日向河北省政府国资委正式上报了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向,拟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数量的对价股份以使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经保荐机构推荐,2005年5月9日,金牛能源与其他三家企业一起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首批实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单位。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改方案,并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批复,公司最终以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股票支付2.5股股票对价的股改方案向所有流通股股东支付获权对价股份65799732股,次日获权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至此,公司作为我国第一批试点企业股改获得圆满成功。公司同时也成为深交所第一家、全国煤炭行业第一家、全国国有企业第一家改革成功的试点企业。
公司股改工作的成功得到了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河北省国资委以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充分肯定。作为我国首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企业中唯一获得通过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的成功经验为后续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为我国证券市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做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2007年12月21日,金牛能源以7000万元拍得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沧化股份12765.48万股股份,占沧化股份总股本的30.29%;以10万元拍得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贵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90%股权,深圳市贵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沧化股份4451.10万股,占沧化股份总股本的10.56%。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合计控制沧化股份40.85%的股权,成为沧化股份的控股股东。
本次成功竞拍收购沧化股份,是公司依托资本市场进行资产重组、实现做大做强的重大举措,可以充分发挥公司资金、管理、人才、资源等优势,使公司保持长期可持续发展,实现公司做强做大的战略发展目标,同时,也为金牛能源培育和打造后续战略支撑产业,实现由内陆向沿海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公司从2008年11月开始与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张矿集团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进行洽谈协商,经过将近两年的不懈努力和积极运作,在重组过程中克服了重重困难,先后取得了河北省国资委、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并于2010年6月8日圆满完成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非公开发行368489569股股票成功在深交所上市。
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新增9对生产矿井,三座洗煤厂和与煤炭业务相关的资产,公司总资产飙升至211亿元,可采储量增加29206万吨,核定生产能力增加1254万吨/年,煤炭资源储量和生产能力都得到大大提高,公司的煤炭主业更加突出,赢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本次资产重组,公司拥有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进一步增强了市场话语权和竞争力,使企业在争取资源、项目、政策等方面拥有了更大的优势,为公司实现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同时,也成为公司为股东创造持续稳定回报的强大支撑。
公司上市十年多,凭借多方面优势,连年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先后荣获“中国上市公司纳税百强企业”、“中国十佳最重分红上市公司”、“中国最具价值上市公司50强企业”、“全国纳税500强企业”、“河北省明星企业”、“河北省诚信企业”、“中国最具影响力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公司同时还连续入选“深证成指”、“深证100”及“巨潮100”指数。
主要产品:金牛东庞、星枚牌煤炭、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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