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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Email推荐】 【关闭窗口 2011年12月14日 17:07

  河南省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检验所)的前身为河南省电子产品例行试验站,成立于1971年,1978年正式对外开展检验业务。1985年经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河南省标准局)审查认可并依法授权,并先后于1986年、1992年、1997年和2003年通过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1988年经河南省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审查认可,成为河南省进出口检验合格实验室,现隶属于河南省信息产业厅。目前,检验所是河南省信息产业系统从事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技术服务的惟一具有独立法人和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法定检验结构。

  检验所现有固定资产761万元,大、中型仪器设备306台(套);实验室建筑面积2123平方米,有恒温恒湿面积约200平方米。温度和湿度均可任意调节并自动记录,检测室针对不同的检测项目要求进行了专门设计,具有安全、防尘、保温、保湿、防振动、低噪声等功能。现在检测工作已基本实现微机化管理。

  检验所现有在职员工90人,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人员59名,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46名,其中高级工程师15名,中级职称31人。

  检验所是河南省信息产业系统具有法定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其主要检测业务范围有:

  1、主要承担电子信息产品质量认证、生产许可证确认试验。

  2、相关产(商)品的质量监督检验。

  3、承担电子产品的委托检验。

  4、承担相关产(商)品的质量仲裁检验和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指派的电子产品质量鉴定工作。

  5、开展元器件、音、视频产品、医疗电子产品、计算机信息类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低压电气产品,安全防范类等产品的性能测试、安全试验、环境试验及可靠性试验等工作。

  6、开展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计算机机房等验收检测工作。

  检验所(站)自成立以来,先后完成国家、信息产业部、河南省各类电子产品全国评比、集中检测、质量评优、生产许可证确认试验,企业、市场监督抽查、仲裁检验及其他委托检验达2万余次,为河南省信息产业的技术进步和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根据《中国实验室认可准则》要求和检验所现有技术能力和检测手段,申请对音、视频、信息类、家用、医疗电器、低压电气、综合布线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等33类产品的检验能力进行认可,于2003年12月16日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专家评审组的现场评审。

来源:中国质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