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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Email推荐】 【关闭窗口 2011年12月14日 14:40

  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始建于1979年,是依法设立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是为质量监督提供技术支撑和保证的公益型事业单位,现拥有4个国家级、2个部级质检中心。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先后设立了“国家农业深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散热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与长春市质检院合建)和“国家饮用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经国家农业部批准,设立了“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绿色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吉林省质检院现有员工125人,80%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博士7人,硕士15人。主要从事食品、食品相关产品、机械及配件、建材、汽车零部件、化工、轻工、建材、电器和塑料等领域的产品检验工作。院内设有食品检验部、机械检验部、电器检验部、建材检验部、化工检验部、橡塑检验部、轻工检验部和科研基础部。实验室面积6000平方米,具备温度、湿度、安全防护等关键的环境控制设施。经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和计量认证可开展1800余种产品的检验工作,特别是在食品、建材产品、石油化工产品等方面的检验能力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吉林省质检院的主要职能:一是承担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下达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抽查检验任务;二是承担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指定的产品质量认证、发放生产许可证、评定名牌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检验工作;三是承担产品质量争议的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工作;四是承担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的验证检验工作;五是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检验方法等科研工作;六是接受有关执法部门、企业及消费者的产品质量委托检验,为社会各界提供检验技术服务。

  多年来,吉林省质检院认真贯彻“科学、公正、准确、有效”的质量方针,恪守对社会的公开承诺,每年出具检验报告10000多份,其中,承担国家和省监督抽查检验1000多个批次。多次圆满完成国家质检总局下达的国家监督抽查检验以及有关省质监、工商部门的委托检验任务,其工作覆盖面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

  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将以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政府职能为目标,深化改革、与时俱进、奋发向上、加快发展,为吉林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中国质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