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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筑材料工业硅酸盐建筑制品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Email推荐】 【关闭窗口 2011年12月14日 16:02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硅酸盐建筑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属部门级质检中心。根据《国家级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基本条件》的要求,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常州加气混凝土技术开发中心在1985年6月和1985年9月分别以(85)中心字第18号和第19号文向国家建材局申请建立部门级硅酸盐建筑制品质量测试中心。1986年1月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以(86)建材生字50号特急文件批准在常州加气混凝土技术开发中心建立“硅酸盐建筑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同年3月以(86)建材生字203号文宣布颁发和于1986年5月1日正式启用“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硅酸盐建筑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印章。1987年7月,遵照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87)建材技发字428号文,常州加气混凝土技术开发中心改为“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公司常州建筑材料研究设计所”(简称研究所)。根据2001年2月15日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建材行管发[2001]36号文《关于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有关技术机构更名的通知》,中心更名为“国家建筑材料工业硅酸盐建筑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同日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建材行管发[2001]38号文规定中心的管理职能划转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中心是非营利性的技术服务事业单位,其事业费用,由检验中心的上级主管机关负责解决。中心是国家授权的具有第三方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的为全行业服务的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行政上受研究所领导,管理职能由国家建材工业协会施行。中心正、副主任由研究所报协会批准后任命。中心独立开展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建材工业协会有关文件规定的各项工作。中心的机构、人员、业务、财务相对独立。

  1988年9月、1994年10月和1998年4月中心均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和机构认可,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了(98)量认(国)字(R0179)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1998年5月国家建材局以国家建材生产发[1998]146号文授权中心主要承担加气混凝土砌块、加气混凝土板、粉煤灰砌块、粉煤灰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灰砂空心砖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任务。

  中心拥有20余台(套)主要仪器设备,有效使用面积264平方米。中心的机构、人员配备、仪器设备和环境条件符合承检能力要求。中心共设置三个室,即办公室、检验室、设备计量室。中心现有人员10名(实验室内审员二名),其中,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5名,占检验人员总数的50%。

  中心建有健全的质量体系,有保证检测质量的措施,能确保检测的质量及公正性。

  中心成立后,曾完成的主要工作:

  1、1988年、1993年、1997年和2000年四次承担并完成了加气混凝土砌块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任务。1996年承担并完成了首次蒸压灰砂砖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任务。1995年、1998年承担并完成了加气混凝土砌块产品质量的国家通检任务。1986年至1991年每年承担并完成加气混凝土砌块、粉煤灰砌块、灰砂砖等产品的创优质产品检查、复查、抽检及其行检任务。每年完成多个硅酸盐建筑制品样本的委托检验任务,完成多个新厂、新产品的产品鉴定检验任务。

  2、中心负责或参与编制、修订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板》、《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煤渣砖》、《加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硅酸盐建筑制品用粉煤灰》、《蒸压灰砂空心砖》、《硅酸盐建筑制品名词术语》、《砌墙砖试验方法》等十多个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中心从1988年开始多次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学习班,宣贯质量法法规及产品标准、培训企业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

来源:中国质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