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危险化学品及化学试剂监督检验站是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为配合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危化品的监督管理而设立的院属机构,业务上受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检验站于2001年8月通过了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处组织的专家考核评审组的考核验收,2006年通过了复评审,是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法定监督检验机构。
检验站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5人,工程师4人,助工2人,高级技工1人。检验站检验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能够按照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试验方法的要求熟练掌握操作,完全具备承担各项检验工作的能力。检验站现有实验室面积约100平方米,分析仪器设备33套(台),设备总资产50多万元,分析仪器设备经过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并取得检定证书,保证了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检验站的检验范围有化学试剂和工业品共163种,现承担全省范围内生产领域的危险化学品及化学试剂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同时,接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授权的许可证检验工作,具体有氯碱产品的盐酸、氢氧化钠(全许办(2002)83号文件)、化学试剂(全许办(2003)70号文件)、有机类产品的工业醇、醛、酮、工业有机酸、酐、酯、卤化烃、醇胺、硝基化合物、硫脲、酚产品,无机类产品的一级钡化合物、六价铬化合物、磷化合物、氯酸盐、溴酸盐、氟化合物、过氧化物、硫化物、连二亚硫酸钠、氢氧化钾、高锰酸钾、氯化锌、工业氯化铁、一氧化铅、水合肼、亚硒酸钠、硅酸铅产品及甲醇、硫酸产品(全许办[2005]61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