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281号,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法定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唯一自治区级综合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所于1992年、1999年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2002年通过国家实验室扩项认可,2003年12月通过国家实验室三合一认证复评审,共通过认可产品/参数541个。设在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所的国家毛皮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与国家乳制品及肉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同时通过国家审查认可。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所是国家公布的首批29家承担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检测单位之一、国家首批五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检验单位和国家西北禽蛋定点检测单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的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定点监测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批准的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授权的内蒙古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所、国家总局授权的白酒、塑钢门窗、板材生产许可证发放检验定点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所现有建筑面积4811平方米,主要仪器设备500多台(套),其中进口仪器有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电子拉力机等20多台(套),国产仪器也属国家规定检验专用仪器。在职职工人数89人,其中工程师以上职称的占全所人员的67%。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所的工作方针是:坚持质量第一,运用现代质量管理努力完善质量体系,加强质检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对影响检验过程的诸因素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工作质量,正确、客观地评价产品质量水平,准确及时地提供质量信息,坚持检验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
在多年的检验实践中,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多次承担车辆、机械设备、毛皮皮革、服装、轮胎和塑料制品等产品的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司法鉴定工作,以一流的服务和过硬的检验报告质量得到各级法院、消费者协会和技术监督部门的高度评价。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所主要承担自治区多种产品质量的仲裁检验、委托检验及新产品鉴定检验等工作,承担各种名优酒的真假鉴别,并接受国家及自治区下达的监督抽查、专项抽查等任务。
对外开展的检验领域有:机械、电器、金银饰品、轻工、化工、食品、粮油、乳制品、酒类、毛皮皮革及制品、鞋类、橡塑制品、印刷品、纺织品、瓦楞纸包装箱、建装家具、石油产品、建筑门窗、无公害农产品及绿色食品等多种产品。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所拥有较强的技术力量、高精度的仪器设备和科学的管理措施,目标是立足内蒙古,面向全中国。每年出具上万份各类检验报告,赢得了各类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好评,为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中国WTO的加入,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所将继续努力,做好同国外先进质检机构平等竞争的准备,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检测技术水平,保证工作质量,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一视同仁,秉公办事,借西部大开发之机,利用自身人才、设备优势,不断开拓检验业务范围,以更高的服务质量,竭诚为社会各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