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是惟一经自治区政府批准设立、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配合行政执法、技术咨询服务、产品委托检验、质量仲裁以及标准制定为一体的省级权威性技术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所自1980年成立,现在已拥有先进的高精密仪器设备330余台(套),检验仪器设备总值380余万元。检验所内设有轻工建材、家具五金、化工能源、食品、纤维等专业检验室和办公室、业务科、质量保证科等行政办事机构,并设有电子信箱。
检验所装备精良,技术力量雄厚,拥有高级工程师15名,工程师23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作人员占职工总数的86%,管理和检测综合实力为自治区一流水平,检验所检验项目涉及机械、电动工具、五金、家具、电线电缆、计算机、电池、冶金制品、煤炭制品、石油产品、粮油食品、烟酒饮料、饲料、轻工包装、塑料制品、自行车、化工、印刷品、眼镜、皮革制品、服装鞋帽、纺织纤维、装饰材料、建筑材料等12大类近200种产品、其出据的检验报告具有“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并承担法律责任。
检验所以“规范市场,扶优治劣,引导消费,服务企业”为宗旨,以“科学、公正、准确、高效”为质量方针,竭诚为广大企业和消费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