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测试中心成立于1982年。1987年7月首次通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认可并授权,成立了国家采煤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03年1月通过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的“三合一”复评审认可授权(证书号:L0477)。并于2003年9月通过了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可授权。是煤矿机电产品及相关领域产品的质量检验和产品认证检验的国家级检测实验室。测试中心拥有国家采煤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采煤机械认可实验室、煤炭工业上海煤矿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煤炭工业上海电气防爆检验站、上海市游艺机质量监督检验站等检验机构。
检测中心现有职工78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8人,工程师24人,技术员14人,是一支有着丰富的检测经验和高素质技术能力的检验队伍。中心占地34684平方米,其中实验室面积11863平方米,拥有仪器设备1016台(套),中心下设六大专业试验室,并配备了先进的检测装备和检测仪器。中心现设采煤机检验室、运输检验室、非金属材料检验室、矿灯检验站、防爆电气检验站、阻燃电缆检验室。
中心的质量方针是:科学严谨,客户放心;公正准确,客户安心;服务热情,客户称心。
中心的业务范围是:
承担采煤机、刨煤机、带式输送机、耙斗装岩机、煤矿用绞车、电机车及其元部件、煤矿用阻燃输送带、阻燃电缆及其它煤矿井下用非金属制品、煤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矿用安全帽灯、井下照明灯具等产品性能的质量检验和产品认证检测工作。
承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商检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指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及产品认证检测工作。
承担或参与归口检验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
开展申请认证企业检验人员技术培训及专检设备的认可。
接受国际认证机构委托的各种认证检验及客户的委托检验。
研究开发先进检测技术、检测方法和检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