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
视频人物库
  搜索    网站地图
广告载入中...
·家装服务行业亟待规范   ·中经评论:注册资本上万亿元的虚与实   ·深港穗科技集群何以名列前茅   ·美芯片“护栏”难圆霸权“芯愿”   ·全国已建立"小个专"党组织约30万个 助力"小个专"健康经营发展   ·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净化消费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小作文”扰乱市场须严查严打   ·国家统计局首次增加发布服务零售额数据 服务消费支撑作用持续显现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  
建设质量强国
当前位置     首页 > 质量频道 > 头条要闻 > 要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服役”近三十年标准化法完成“大修”

2017年11月06日 09:45   来源:新华社   

  据新华社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1月4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新的标准化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对于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意义重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颁布于1988年,已施行近30年。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全文共六章45条,分为总则、标准的制定、标准的实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标准化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乃至综合实力的强弱。伴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标准化在便利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对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作了全方位、全过程的规定。法律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在标准的制定方面,法律规定,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法律还提出,强制性标准文本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国家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推荐性标准文本。

  在标准的实施方面,法律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法律还规定,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经过复审,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进步的应当及时修订或者废止。

(责任编辑:苏兰)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