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中,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以下简称“质检协会”)以“坚持质量第一 抓好质量提升 共筑质量诚信 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组织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得到近2000家优秀企业的积极响应。
质检协会秘书长于丽君表示,我国质量工作由20世纪90年代的质量振兴到本世纪初的质量发展,及至当下的质量强国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凝聚着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企业的苦心孤诣和勤劳奉献。质检协会组织广大企业对质量诚信进行倡议,就是要充分发挥企业在高质量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于丽君指出,质检协会自2004年就在全国“质量月”活动中组织企业对产品和服务质量作出诚信倡议,不仅对于持续推进质量社会共治,而且对于抓好产品和服务的高品质量提升、推进建设质量强国也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质检协会作为1996年就参与全国“质量月”活动的亲历者,持续举办好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必将为扩大全国“质量月”活动在广大企业中的影响力作出不可或缺的积极贡献。
质检协会会长助理、企业工作部主任王剑表示,质量兴衰,系于诚信,质量发展,吾辈有责,“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是质检协会具有比较优势的职能特点,助力优秀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品牌)赢得消费者更多的信任,是质检协会作为第三方全国性质量专业组织的职能优势。质检协会组织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就是要讲好质量故事,用实际行动去证明质量检验创造的价值,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质量检验的获得感。
质检协会会长助理、会员协作发展中心主任刘辉表示,2023年2月,《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出台实施。贯彻实施好《纲要》,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既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促进中国经济由大向强转变、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也是更好满足民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质检协会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就是贯彻落实《纲要》,助力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
中检协联合(北京)质量检验研究中心主任、质检协会特邀副会长张明指出,实现建设质量强国的目标,创造新的质量历史,需要汇聚所有质量人和社会各界的力量。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先后制定实施了《质量振兴纲要》《质量发展纲要》与《质量强国建设纲要》3个规划文件,凸显了质量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和作用。质检协会成立于1992年,历经我国质量工作由质量振兴到质量发展直至当下的质量强国建设,见证着中国质量工作进入新时代,也必将为中国质量工作开启新篇章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质检协会副秘书长张炯表示,大力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着力使诚实守信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的价值导向和自觉追求,质检协会作为质量检验行业组织责无旁贷。质检协会在202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广泛动员近2000家质量诚信标杆优秀企业参与质量诚信倡议,助力推动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着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全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必将引领社会各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
质检协会副会长王群表示,质检协会通过向相关企业推广使用“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专用标识等“质量诚信溯源验证”和“产品真假防伪鉴别”标识,协助企业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引导企业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生命周期追溯能力,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质检协会网络部主任、中国质量网执行总编刘丽表示,质检协会向企业提供倡议公告证明和“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等免费增值服务,就是为了切实助力企业形成自身的比较优势而赢得消费者更多的信任,督促企业履行承诺,接受消费者的监督,提升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质检协会党支部委员、综合部主任李昭娴表示,要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必须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强化质量责任意识,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当好市场公平竞争的先行者、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质量安全的守护者。“当下,世界各国在质量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企业是质量的主体,提升质量根本上还要依靠企业。”李昭娴指出,“企业必须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加快质量变革创新,并持续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切实坚守质量安全底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质量获得感。”
质检协会会长陆国强指出,质量工作需要人人参与,也正是有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质量的历史才显得更为厚重,也更具有价值和意义。质量的社会参与度愈高,质量强国建设的基础愈牢。在学习贯彻《纲要》中,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好担负起新时代的质量工作使命,坚守质量第一,秉持开放包容,坚持守正创新,激发全民族对质量发展的创新创造活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国,让人民群众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我国质量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注入不可或缺的强大力量。
(编者按:本文采编于中国质量报2023年9月26日刊第二版)
(责任编辑: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