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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质监:多数"生态板"样品甲醛释放量高于标称

2017年09月06日 07:45   来源: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霍一夫)近期,上海市质监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生态板”产品的甲醛释放量进行了风险监测。结果显示,所谓的“生态板”标称的“E0级”并没有相关的依据,大部分宣称“生态、环保”产品甲醛释放量达不到标称要求。

  从本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发现,近年来,装饰装修材料市场上出现了一种名为“生态板”的新兴板材,其实质为在细木工板或胶合板的基材表面上覆贴一层浸渍胶膜纸。这类产品大多宣称“生态、环保”,有的产品明示甲醛释放量等级能够达到“E0级”。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规定,直接用于室内的人造板必须符合E1的甲醛释放量限量要求,即采用气候箱法检测≤0.12mg/m3,或采用干燥器法检测≤1.5mg/L。该标准没有关于“E0级”的规定,“生态板”标称的“E0级”并没有相关的依据。只有部分地板的产品标准有关于“E0级”的规定,即甲醛释放量≤0.5mg/L(干燥器法)。

  为了评估“生态板”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上海市质监局经专家论证,采用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规定的干燥器法,对“生态板”的甲醛释放量进行检测和风险评估。本次风险监测共采集50批次样品,涉及兔宝宝、声达和千年舟等知名品牌,价格从100元/张至350元/张不等。

  经检测,43批次产品的甲醛释放量≤0.5mg/L,7批次产品的甲醛释放量超过0.5mg/L,其中嘉善绿盛木业有限公司、上海格林德斯木业有限公司两批次产品的甲醛释放量超过1.5mg/L,不符合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的要求,为不合格产品,质量问题严重。

  甲醛是一种无色的强烈剌激性气体,是室内环境的污染源之一。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人造板进行室内装修可能导致室内空气污染物超标,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针对本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分析,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将风险监测结果告知生产企业,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甲醛释放量超过1.5mg/L的人造板产品。完善企业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原料质量控制,采用无醛胶粘剂或低甲醛释放量胶粘剂,改善饰面生产工艺,降低产品甲醛释放量。定期对生产原料和出厂产品进行型式试验,掌握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在产品或包装上正确规范地标识产品的甲醛释放数值或范围,不得使用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的宣传用语。

  为此,上海市质监局发出消费提示,不要购买无产品说明信息、无品牌型号、无产品等级的产品。购买人造板产品时,可以查看企业的检测报告,了解产品的甲醛释放量状况。根据产品甲醛释放量,适量使用人造板,可以降低人造板产生的污染物。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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