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抓学习、抓调研、抓落实”活动安排,8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文赴内蒙古自治区调研食品安全工作,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健全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的工作长效机制,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罗文一行先后前往呼和浩特市西贝餐饮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草原红太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地调研内蒙古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体系运行情况,详细了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8家企业代表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罗文强调,食品安全归根到底是“产”出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真正当好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首要任务;要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并督促严格落实;要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通过环环相扣、层层记录,把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和任务固定下来、落实到人,精准防控风险,并推动形成企业的食品安全文化和行为习惯;要强化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支撑保障,确保其有效履职。
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罗文一行调研考察了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4级干部和基层监管同志对《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罗文指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中,对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落实好这些规定,关键是要研究制定可操作、能落地的具体举措,建立起一套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责任包保制度,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够迅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在具体操作层面,需要建立责任、任务、督查三张清单,一项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的制度,把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层层分解、细化落实,这是对食品安全责任制的进一步完善,也将有利于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总局食品安全总监王铁汉,办公厅、食品协调司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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