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讯 全国“质量月”活动是我国长期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我国“质量月”活动是在政府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发动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旨在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积极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事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推进建设质量强国、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的群众性质量主题活动。
世界上第一个全国“质量月”活动起源于日本,于1960年11月举行了第一次“质量月”活动;1988年10月,美国也开始了一年一度的全国“质量月”活动。
我国的全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当时正值十年浩劫后,我国国民经济处于开始恢复的初期,许多企业生产效率低、质量问题严重。为此,原国家经贸委于1978年6月24日向全国发出了关于开展“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决定于当年9月份在全国工交战线开展“质量月”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质量第一”的思想,树立“生产优质品光荣、生产劣质品可耻”的社会风尚。
为搞好第一次全国“质量月”活动,原国家经贸委于1978年8月31日在全国政协礼堂召开了全国“质量月”活动广播电视动员大会,由原国务院副总理代表国务院作动员讲话,出席会议的有李先念、余秋里、方毅、陈慕华、王震、谷牧、康世恩等7位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动员大会召开后,由原国家经贸委主任及副主任带队、国务院各工业部门的领导参加,分头到全国各地检查产品质量。“质量月”活动期间,不仅有厂长、局长,而且还有部长亲自“站柜台”,听取用户及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意见,把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亲自带回去研究解决,这在当时叫做“背废品”。
1978年至198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连续开展了7届,内容一次比一次丰富,规模也一次比一次大;从1979年开始,在全国“质量月”活动期间,还颁发国家产品质量奖。1985年,鉴于“质量月”活动的各项内容已基本形成广大企业的自觉行动,国家为了避免在一年里设置过多的专题活动月,停止了“质量月”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部署,但“质量月”活动的相关内容仍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全社会对质量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996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明确提出要继续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因此,从1997年开始,我国又正式恢复了一年一度“质量月”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部署。
1997年至2010年,为搞好每年的全国“质量月”活动,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成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为国家质检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国家经贸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每年都联合发出在全国开展“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提出当年的全国“质量月”活动主题,部署当年的全国“质量月”重点活动,召开主题大会、开展大规模咨询服务活动、组织宣讲《质量振兴纲要》、拍摄质量月主题公益电视广告、举办质量知识竞赛、组织开展“五查一访”、表彰质量管理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及打假活动、表彰名牌产品、宣传展示名牌战略成果等。
全国“质量月”活动的实践证明,每年集中一段时间、确定一个主题,围绕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月”活动,对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推动质量振兴和质量发展事业,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通过多年的努力,全国“质量月”活动逐步形成了自身的特点和发展趋势。“质量月”活动不需要很大投入,却可产生推进质量振兴、质量发展的重大社会效益,因此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积极主动地参与和开展“质量月”活动,这表明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渐增强。
2012年2月,国务院颁布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规定:深入开展全国“质量月”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渠道作用;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带动提升整体质量水平;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任的良好形象;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014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也明确要求: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公益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力度,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
2016年,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按照党中央“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的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国办发〔2016〕18号)的部署,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推进建设质量强国,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海洋局、国家铁路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等涵盖党委宣传部门、政府主管部门、军队、社会团体的42个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于2016年9月共同开展以“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的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把提升质量作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大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
质量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确保质量诚信是承担质量主体责任的企业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自1997年起就开始积极参与全国“质量月”活动,并从2004年开始就连续多年成功组织承办了全国“质量月”活动中统一部署的“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倡议活动因为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重视、形式新颖、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成效显著、组织发动深入、企业参与积极、社会各界互动性强、媒体舆论报道广泛等特点,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已经成为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具有重要影响的主要活动之一。
2016年,国家质检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42个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单位联合印发《质检总局等单位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6〕437号),并在《2016年全国“质量月”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中明确部署: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继续组织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组织开展质量诚信溯源和防伪标识应用服务专项推广活动,传递质检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助力“中国制造”品牌提升。同时,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还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的工作宗旨“质量检验 客观公正 服务企业 引导消费”和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工作价值“传递质检信任 引导质量消费”及2016年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的主题“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持续推动质量提升”列为《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由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改委、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等涵盖党、政、军、群的42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主办,其“宣传价值”可以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机构,持续坚持在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领域免费为广大企业义务提供相关咨询、协调的“维护价值”得到了广大企业长期的广泛认可;另外,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遵循“传递质检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的工作价值所提供的质量专业服务,不仅规范权威,而且与社会各界尤其是同广大消费者“有价值交互”的舆论传播也较为充分地体现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所具有的“服务价值”;同时,广大企业能够通过参与2016年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的机会,加深对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的全面了解,进一步认可广大企业和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之间不可或缺的“联系价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在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中组织开展的“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进一步切实创新加强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结合作为质检领域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职能特点,向广大企业专项提供独具质检特色的有效增值服务,有效地协助企业赢得消费者(用户)更多的信任,助力广大企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去进一步增强质量竞争能力并取得新的发展和成就。促进全社会共同携手努力去切实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弘扬工匠精神,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提升供给质量,推进建设质量强国,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
作者: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副会长、中检协联合(北京)质量检验研究中心主任 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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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