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改革和贯彻落实新《消法》为契机,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14年的年主题为“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
一、年主题的含义
2013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施行。新《消法》拥有众多新意和亮点,其核心是“新权益”、“新责任”。
1、新《消法》创新消费维权新理念。构建了消费维权新机制,提供了解决消费纠纷新对策,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
2、新《消法》赋予消费者新权益。加强了新领域的消费者保护,拓宽了消费者保护的范畴,丰富了消费权益保护的内涵。
3、新《消法》增加经营者新义务。加重对不诚信经营行为惩处力度,扩大消费者损害赔偿的范围,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4、新《消法》对消协组织重新定位。赋予消协组织新职责和维权新手段,增强消协组织的维权力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5、新《消法》进一步加大政府责任。明确各级政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新职责,以推进全社会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共同责任。
“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是消费者协会以深化改革和贯彻落实新《消法》为契机,向全社会吹起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号角。它既是消协组织对落实法定职责的自我要求,也是对全社会共同关注和落实保护消费者责任的倡导。
二、年主题的依据
第一,2014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新《消法》中众多开放、创新的消费维权理念,是对三中全会改革创新思想的体现和落实,是党的立党宗旨和我国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重要体现。认真宣传贯彻新《消法》,是全国消协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的中心任务和具体表现。
第二,2014年是新《消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学习宣传贯彻新《消法》,是今年全国消协系统的核心工作和重中之重。消协组织应联合社会各界,将新《消法》新亮点的宣传贯穿始终,让新《消法》广为人知、深入人心。
第三,2014年是新《消法》确立消费者组织新定位、新职责的第一年。2014年恰逢中消协迎来建会30周年,中消协应在总结30年经验的基础上,在贯彻落实新《消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迈出深化改革和履行职责的新步伐。
第四,2014年是新《消法》确立保护消费者权益新制度启动的第一年。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对于各项新制度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需要消费者、经营者、政府、行业组织、新闻媒体从落实各自职责义务上共同努力。
三、年主题的目标
2014年中消协开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活动的基本目标是:以贯彻落实新《消法》和深化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
一是各地消协组织要以宣传落实新《消法》为主线,切实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的监督,督促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
三是全面深化消协组织改革,创新思维,健全机制,规范行为,提升依法履责的能力;
四是积极探索实践,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完善落实新《消法》的配套法规,全社会共同维权,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五是做好消费引导和政策咨询,倡导文明、健康、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消费理念。
四、消协组织要开展的主要工作
围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全国各地消协组织计划开展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对年主题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年主题的认识,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二是,认真组织对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新《消法》的宣传培训工作,扩大法律的社会认知度,指导和推动经营者主动履责。三是,深入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律和理论研究,推进配套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完善,推动新《消法》的贯彻落实;四是,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社会监督,督促行业、企业清理不符合新《消法》的行业规则和经营行为。五是,加强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等方面商品和有关服务的比较试验,倡导理性文明的消费新理念。
(责任编辑:赵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