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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改签诈骗事件频发 专家建议倒卖个人信息要严惩

2014年02月19日 15:17   来源:中国质量网   

  通过网上订机票已经成为很多人的出行方式,只要网上完成支付,再收到几条短信,机票就购买成功了。不过,简单的方式也给骗子提供了机会,发一条航班取消的短信,就容易让消费者上当受骗。

  沈阳的王先生给我们节目打来电话反映一件事,他的女儿在重庆上学,近日购买机票回家,乘机的前一天,他女儿收到一条航班取消的短信,结果就落入了骗子精心布置的陷阱。

  王先生:他就在网上订了一张川航的机票,上午的时候徒然接到一个短信,以四川航空的名义发的,说因为什么故障航班取消了,如果你要是退票的话,3200块钱,如果要是改签的话,需要交20块钱手续费,给了一个客服电话400开头的,孩子打了之后就是那种情况,要求它退票操作,结果他也不懂,到ATM机操作之后,结果不但退票钱没回来,然后让它给弄去了3900多块钱。

  记者:怎么会弄去那么多块钱呢?

  王先生:他可能是按它提示操作呗,比如你这个数字或者怎么地,就是把他卡里面的钱转出去了,就是电信诈骗,他转出去以后那面还有什么,说你这个卡可能系统不行了,然后需要再提供一张卡,说往另一张卡打,这个机票钱就退不回来了,后来需要另一个卡就跟我说,我打电话问,他说下午也行,我一听客服电话就不太对,它直接就是欢迎您致电什么克服电话,哪个单位都没说,也不是很正规的感觉。

  在第一次给对方打款后,对方竟然要求再用另外一张卡来操作才能退还机票款,王先生于是就自己打电话过去问,还真发现不对劲。于是他提醒女儿,拨打航空公司官方网站上的电话去求证一下,结果是,航班并没有取消。

  王先生:后来我又问他我说你看一看到底是不是这种情况,我觉得不太正常,结果他用另一个电话又打了之后,就说航班是正常的,但是这个时候我打电话还能打通,所以我就怕他骗的不只一个人,所以打电话爆料一下,提醒一下其他的人,好像他说他周围的同学很多人接到这种短信了。

  王先生提供的资料显示,她女儿手机上收到的航班取消短信中,留的咨询电话号码为"4008926122",记者于是拨打了这个电话去了解情况。

  客服:您好,欢迎致电客服热线,我们将携程为您服务,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您与我们的通话过程中将会被录音。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您是办理什么业务的呢?

  记者:收到短信说是航班取消了。

  客服:是本次航班的旅客吗?

  记者:您这个是四川航空公司的客服热线吗?

  客服:我们是四川航空下属的一个热线。

  记者:我们是不是应该打这个航空公司先问一下到底有没有取消这个航班?

  客服:您拨打我们官网上的热线电话就可以。

  记者:我在手机上查了一下航班没有变化,没有取消。

  客服:网上的信息它要到12点钟才会自重更新过来的,所以说我们这里是紧急告知旅客,就是这个改签或者退票业务以免耽误行程。

  记者:你们这边不是骗人的吧?

  客服:这个怎么可能是骗人的,我们官网都有。

  记者:那你们是怎么知道我们的手机信息的?

  客服:这是后台系统发过去的,你如果想知道详情再拨打我们官方电话就可以了,好吗?

  记者拨打这个所谓的客服电话发现,对方首先是要核实姓名,再进行下一步的交流,对方宣称自己是四川航空公司下属的改签部门,而且告诉记者,有问题可以咨询官方电话,并提供了电话号码。随后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四川航空的官方网站,发现他们提供的电话与官网上的咨询电话是一样的,于是打过去咨询:

  客服:你好,四川航空很高兴为您服务。

  记者:这个4008926122这个电话是你们这边的吗?

  记者:不是我们这边的,那您说的可能是诈骗短信。

  记者:他说他们是四川航空下属的改签部,有这个部门吗?

  客服:抱歉,没有,那只有4008300999和02888888888才是川航的电话,你所拨打的电话那个应该是一个诈骗的电话,您讲的问题我们已经备案了,已经在侦查了。

  记者:以前也有其他人反映过这个问题是吗?

  客服:是的。

  记者调查发现,收到这同一个骗子团伙发出的短信的消费者还有不少,大家在网络论坛也反映了这个问题,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法途径,获得购买机票的航班旅客姓名、电话、航班号、出行日期等详细信息,然后冒充航空公司发短信假称航班取消,要求事主与他们提供的"客服电话"联系。事主拨打这个电话后,对方就以先付工本费、验证流水号等名义要求事主进行网上操作,实际上是在向骗子团伙的账户转账。

  我们再来关注另一个收藏品回购诈骗的案例。最近,娄女士和其他一些消费者,正在焦急地等待着公安机关的回应,他们之前到公安机关报了案,因为他们的收藏品被一家回购公司卷走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事情要从2011年说起,当时娄女士接到电话,一家自称"金盛文化公司"的机构说是有纪念币赠送,请她到现场领取,娄女士听说是免费赠送,就去了。

  娄女士:然后就去了,他就忽悠你,让你买,买什么东西,所以后来我当时就买了一个99钞王他就送你一个什么绝版(纸封币),说是绝版的可以升值,过了几天我又去了一趟,又买了一个鸿运当头,还买了一千张年号的10%的利息,它是7千块钱一个,这个倒是兑现了,利息和本金到了,但是买的什么鸿运当头和(99钞王)都是人民币,结果就是2013年的10月份说有人打电话,说现在是回购。

  2011年,娄女士陆续在这家公司购买了上万元的收藏品,当时公司提示她,两年后会回购,娄女士也就不担心自己的藏品没有价值。这两年过去了,还真有人给她打电话,说是要回购她的藏品,可奇怪的是,这并不是原来的那家公司了,而是一家名叫"盛世博盛"的商贸有限公司,但娄女士并没有多想。

  娄女士:因为当时买的时候,他们就说过了两年就给我们回购,所以我就认为这个公司和他们肯定是有联系的,所以才做回购,后来我就买骑自行车就把99钞王和鸿运当头当时挺沉的,当时包装都是挺精美的,有证书、发票都有,我就以为这个东西给他,它的就当场兑现,结果不是,要听一个回购的意向书,签了以后就是说半年,半年就帮我们去销售,销售以后有那个款回来就打到我们的账号上面。

  当时公司还赠送了娄女士一些藏品,楼女士也就放心地把自己的藏品留在了公司,让公司代为出售。

  娄女士:然后给了一个邮票,就是三国演义1块钱1张连起来的,有20张吧,就签的复议合同书,说半年以后如果没有兑现的话,违约金就是35%,意思如果我要是违约的话,我就出也是35%,产品市场价的35%,99钞王是990买的,鸿运当头是3680买的,然后两个就是2万多块钱,按理说是一万多块钱升值或者炒作多一些签的这个合同书,后来我想那么遥远的,我又没有办法保证,可能就是收这部分保管什么的,然后就走了。

  是不是把藏品留下,就在家可以坐等收钱了呢?事情还没有这么简单,公司又搞出更多的花样,并且还推销新的藏品给娄女士。

  娄女士:过了不到1个月,又给我来了一个电话,那个小伙子叫张力(音)打的电话就是说怎么的15个人,利息高一些,然后账户就多了1080,又把合同重新写了一下,我看好像是挺好的什么的,我就是说那这个钱2万多块钱出来了,我还买你们什么产品,过了几天的时候就那个张力(音)又打电话说是有了一个豹子号什么的,意思就是那个铜,很沉铜里面的一个黎巴嫩的钞票,1000块钱一张,60张,后来我到网上一查那个东西不值钱,那个东西1000块钱相当我们人民币多少块钱,总共是300多块钱,它那个是卖1万零800,我说我当时没有钱,他就说你有没有信用卡?我说有,他说那也可以刷,后来就是什么,后来就说机器坏了,就找另外一个熟人就刷,那个手续费就不用我出,而且仅仅刷了一个10800,然后加鸿运当头和99钞王总共就是2万多块钱,我这个数量是什么?是那个30个人里面可能算是比较少的一个,我问了一下他们,有的是几十万。

  再接下来的事,就出乎娄女士的意料了,2013年12月,当娄女士再次到公司去时,发现公司没人了,只留下了一张字条。

  娄女士:公司12月26、27号的时候,就贴了一张条里面往外面可以看得见,说公司业务繁忙,把所有工作人员都调到外地去操作了,1月15号-20号会给我们电话,就是前天,那个条已经没有了,人去楼空大家都受骗上当了,几乎就没出什么本钱,就是把这些人的收藏品都收走了,不知道搞什么,打他们电话吧,根本就打不通。

  同样是在这个公司留下了自己的藏品的还有北京的杨先生,与娄女士不同,杨先生多了一份小心,一开始先是到工商部门去查了这家公司的信息。

  杨先生:之前我也做了一些工作,比如我先到朝阳工商局去了解他们是不是注册了,是不是有执照,问了了解是有这个公司,我说有这个公司他们会不会逃?他们说也有跑的,当时心里面打鼓,但是他客服人员就是工作人员对我们万般忠诚,老是一再保证我们不会骗大家,不会怎么样,好像挺诚恳的样子,但是我其实也留了一下心,他就是拿几版邮票来顶用我们给他的藏品,等于交换,我们拿到他的邮票,他拿着我们的藏品,一年以后这个藏品要卖不出去,一年以后第一个月就再发它35%,就是赔偿35%,也就是说在这一年它为了不赔,肯定都得按这个合同上说的价给收了。

  像娄女士一样,公司也给了杨先生一套邮票,做为抵押物。

  杨先生:所以说当时我也去了解他这个邮票的价值,因为他给我的是的邮票,给了6版,这6版我去问了一下也就2000多块钱,一版400块钱的样子,我当时就说了,我说2400哪顶得上我这20多万啊?他说这就是一个意思,想不到他们就跑了。

  北京的杨先生在这家公司是留下了自己的藏品,与娄女士不同的是是杨先生多了一份小心,一开始先是到工商部门去差了这家公司相关的相关信息,同时公司也向娄女士一样给了杨先生一套邮票作为抵押物,这样杨先生就把自己花10多万块钱购买的藏品留在了这家公司,结果这些藏品也随着公司一块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回想起来杨先生是这样分析自己上当受骗原因的。

  杨先生:因为我们这藏品已经一两年了,现在一点钱也没回来,我们想很快的变现得了,我现在已经72岁了,就想早点出去咱们不再干这些事情了,就是这个心理,大家来到他这个公司要想那个的话,也就是这个心理,就是想早点变现,多得一点钱,因为咱们基本上都是老年人,因为老年人他有这个时间,有这个积蓄,一辈子的积蓄,还有都想为自己的孩子,为自己的家人弄点钱,赚点钱,他就是掌握了咱们这个心理,然后欺骗大家,跟他定合同了,说定合同就没事了,想不到他们就跑了。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武高汉先生、潮阳律师事务所郑传锴律师对此评论。

  今天关注了两个诈骗的案例,一个是购买机票后,骗子通过短信提醒"航班取消,需要改签"的方式,让消费者到银行去给骗子打了款;另一个是购买了收藏品后,公司回购藏品,结果是骗走了藏品。据了解,这两个类型的诈骗情况多吗?在武高汉看来,不多,但是很多很多的诈骗都是相同近似,类似,利用比如说因为某种需求,比如说想发财或者是想变现,或者是急于回家、办事,或者是搞到一张票等等,总之你有一种需求,这种需求挺急,但是正常的渠道又无法满足你这种需求,那么这些骗子就趁虚而入,我能满足你的需求,我能怎么怎么样,最终就实现骗子的目的。

  遇到这样的诈骗信息,该如何办?对此,郑传锴律师建议,消费者第一时间应该报案,在报案的同时能够给公安机关尽量提供详细的破案线索以追求最高的破案可能性。从本期案例看到,它准备要回购的藏品被别人偷走了,我们可能通常会把他叫做骗子,但是这个案件定性未必会定性为诈骗,有可能会定性为盗窃。因为诈骗的基础是被害人在基于错误的认识处分了自己的财产,而被害人却没有处分自己的财产,而是既放在收藏品公司,收藏品把藏品私自拿走,可能定义为盗窃。另外,尤其是中老年消费者,在第二家收藏公司被偷走这个问题之前,在购买相应藏品的时候,是否能够充分了解这个藏品的价值,消费者一直在谈我们被偷走了或者我们被骗走了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藏品,但是你们在购买相应藏品有没有考虑过它是否真的值几十万呢?

  对于像以上两类案件,消费者的损失一般情况下有没有可能被追回?在武高汉看来,比较困难,这些骗子基本上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特别是通过有一些比如汇款,比如网上的交易,对方很可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有些都是你把钱一寄出去,然后你再去查,就已经线索全无了,很困难。所以,还是希望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方法来避免,比如说有关方面加强提示,比如说广大的老百姓,广大的消费者要提高某种意识,遇到一种情况,天上掉馅饼,或者突然某一种亲情的急需,要打一个问号,是不是通过这种渠道就一定能够解决,或者说这种亲情是不是真的亲情的需求,多打几个问号,少上当受骗,有亡羊补牢的可能性,但是几率很小。

  在当前这个网络信息发达的时代,个人信息泄露问题非常突出。像这类案件,如果要追究起来,信息泄露环节是不是其中一个该重点追查的环节?

  对此,武高汉指出,最近公布的新消法,特别规定了一条,就是消费者个人信息权,或者叫隐私权。这一条规定非常好,根据是什么?或者说为什么制定这一条,就是因为在实际的生活当中,这种现象比较普及,对于老百姓、消费者的损害太大了,所以一定要规定这一条,这是一个非常非常好的开端。但是真正要落到实处,确实还是很困难,比如说消费者在很多很多的情况下,这种信息要披露出去,比如说买车、买房子,或者是接受某种服务,这个信息都要给别人提供,哪怕买保险到银行等等,但是自己的信息被披露了,也发现了,但是这个信息是由哪个环节披露出去的,消费者是很难掌握到的。因此,消费者想追溯到源头去索赔或者维权,也几乎是很难达成的一件事,很难变成现实。所以,特别希望法律规定初衷特别好,怎么能够让这个法律规定落地?怎么能够把消费者的信息私自滥用的人最终受到严惩,甚至承担民事责任,把消费者所有赔偿,所有损失都由他来承担赔偿,这对骗子,对个人信息泄漏的人肯定是一个很大,很有力的打击,但是目前好像没有看见这条路。

  从法律上来说,怎么样来杜绝这种信息泄漏的情况?责任又应该如何来界定和划分?

  对此,郑传锴分析,我们国家修改之后的刑法有很明确的规定,非法出售包括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都是犯罪行为,但是目前个人认为重点还是在执法环节,我们像今天遇到的案例,可能大家更多追查的是财产的线索,包括最后遭受损失的线索,相应的诈骗以及盗窃承担的刑事责任要重于泄漏个人信息。所以,泄漏个人信息环节往往在司法实践,包括侦查环节当中不作为追查的一个东西,但是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实际上我们存在着贩卖人口的行为,可能人贩子是主要被打击的对象,包括我们的司法解释,可能收买被倒卖人员也是可以相应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但是实际上没有买卖,没有市场需求就不会有人贩子,如果没有个人信息的泄漏和倒卖的话就可以杜绝这样诈骗甚至于盗窃的行为。所以,建议还是在司法包括侦查过程当中能够对这样的行为进行严查,严厉的惩处,让更多这样的行为可以入罪,这样可能更好的保证消费者的利益。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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