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民政部下发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从今年开始,全国各地至少须选择一个单位开展试点工作。今后,公办养老机构将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等服务需求,并将不再配置编制或资金,全部改为民营或企业。
别加重居民养老负担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4万多家养老机构,其中72%是公办院,属事业单位编制,由财政拨款,对公办养老机构实行改革之必要性显而易见。但是,养老机构不同于其他有创新或科技能力的事业单位,除了从老人身上收费,别无其他创收渠道,让养老院自食其力,必须慎之又慎。
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改革,要避免加重居民养老负担情况的发生,民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大对转制的公办养老机构的监管,确保政府投入的养老资源切实用在了托底功能之上,防止政府投入的优质养老资源在转制过程中流失。
(责任编辑: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