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女士家住山东济南泉城花园。今年2月14日晚,她将轿车停放在小区的车位上,第二天发现车辆严重受损,找泉城花园万盛物业处理,对方一再推脱,最后答应赔偿30%,还要以物业费和车位使用费冲抵。
在小区里车子被撞坏
2月14日晚9点左右,家住泉城花园的王女士将尼桑轿车停放在车位上。第二天,发现车子右前页凹陷进去,打开车前盖,里面也有部分受损,右车灯损坏,保险杠已变形。她叫来小区保安并拨打122报警。王女士交了物业管理费,也交了车位使用费,希望小区物业能负责,并找出肇事车辆。
小区内没有摄像头,要找出肇事车辆很难。王女士没有等物业的处理结果,通过保险公司将车子修好。本想物业处理好会答复她,可一等就是一个多月。
3月18日,女报记者陪王女士来到泉城花园小区。小区物业承认王女士的车子受损,表示会负责。王女士询问为何这么长时间还没有结果?对方回答,王女士已报警,此事便交由警方处理了,王女士也走了保险程序,所以没再管。王女士说:“我是走了保险,修车钱我自己出了,处理这事的打车钱、误工费,难道这些都要我负责吗?”
女报记者提出,车既然是在小区内受损,物业是负有责任的。对方反问:“哪条法律规定的?”对方称,负责这事的保安科的杨科长休假,第二天会处理此事。
万盛物业拒赔现金
3月19日,女报记者接到王女士电话,说物业给她打电话了。女报记者赶到泉城花园小区,到达后物业的工作人员说杨科长出去了。随后,王女士与杨科长进行了电话沟通。杨科长说,早上曾去她家敲门,但没人在家,与王女士的爱人联系过。王女士询问对方什么时间回来,杨科长说明天早上8点半在停车位见面。“他们这是推脱,周二谁不上班啊?我要一直在家等他们吗?我的车子买了5年了都没有磕碰过。修车费自己还出了30%,肇事车辆也找不到,最后都成自己的责任了,我心里挺憋屈的。”王女士说。
女报记者了解到,物业人员19日下午与王女士沟通,答应赔偿王女士自己负担的30%的费用,而且不能支付现金,要以物业管理费和车位使用费冲抵。王女士并没有接受对方的提议。
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启亮说:“小区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车位使用费,双方已形成物业服务合同,在小区内的车子受损后,物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责任编辑:王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