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女士热线反映:3月份,我在华东家具市场购买了一套红木组合柜送给朋友,后托石大路货运市场B区的万豪物流公司运至云南。我朋友拆箱验货时发现,其中一个柜子的底部木条严重破裂。随后,与物流公司交涉,至今未果。
3月30日,吴女士在华东家具市场购买了一套售价3万多元的红木组合柜,送给云南的杨女士。她收货后发现,其中一个木柜已经破损。随后,吴女士向万豪物流公司索赔。物流公司表示,该货物外包装完好不能进行赔偿,但可以帮助吴女士免费托运一次到云南的业务。
“这套柜子要3万多元,所以我特地买了保险。红木是很硬的,一般不会破裂,他们肯定是把重物压在上面导致了柜子破裂,而纸板箱有一定弹性,可以伸缩,所以没有破。”吴女士说道。
随后,记者联系了万豪物流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在我们这里买了保险,货物、包装都有破损,那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会给予全部赔偿。但是货物破损、外包装完好的情况,我们是不予赔偿的,这在保单上也有清楚的规定。”
对于这样的回复,吴女士表示不能接受:“物流公司说外包装完好就不能赔,我觉得很不合理,感觉就像他们的潜规则似的。其实我们要求也不高的,只要物流公司帮我们承担维修费用以及来回的运费就可以了,大约是7300元,并不要求全额赔偿。”
根据了解,吴女士的物流单上该货物保价是两万元,保险费用为50元。物流单上托运人须知一栏中的确有这样的规定:“托运货物必须包装完好,外箱完好,货物有损,货差与本部无关。”在收货时,万豪物流公司昆明办事处也开具了证明:“其中一件货物开箱检查时,内家具有损,外包装完好。”
对于这项规定,记者联系了浙江省快递行业协会、国家邮政12305申诉热线以及浙江省物流与采购协会,快递协会以及12305表示,只负责快递相关业务,不监管物流行业。而物流与采购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对此没有具体的相关规定。
随后,记者咨询了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的潘律师,他告诉记者:“我们所说的保单是保险单,这位消费者具有的其实是物流单,相当于一个运输服务合同。对于这样的格式合同,托运时物流方需对消费说明这条规定。若没有正面具体说明,那么物流方也需要承担责任。”
(责任编辑:王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