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小姐投诉:4月17日,我和同事7人在“到家美食会”网站上订购了一家名为“老陕饺子馆”的外卖,我点了一份素什锦饭。吃完外卖后,当天下午大约两三点时,我和一名同事出现肚子痛的症状,而这期间除了中午的外卖我们都没有吃过任何东西。当晚回家后我出现上吐下泻的情况,随即到医院挂急诊,被诊断为急性肠胃炎。
我在食用了外卖后就患上急性肠胃炎,我认为老陕饺子馆的食物不干净是主要的诱因。然而,时隔两三天后,当我将之前的情况反映给老陕饺子馆时,对方却称从来没遇到过类似问题,坚称店里的食物绝对干净,不可能有问题。
反馈:在接到程小姐向本报热线反映的情况后,记者联系到了老陕饺子馆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在这之前从来没碰到过有顾客反映食物不干净,或者吃完后出现上吐下泻的情况。对方认为,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程小姐的确是由于吃了当天中午的外卖后才出现问题,否则不能无故要求店方赔偿。
对此,上海海朋律师事务所徐亦律师认为,顾客若想要求店家赔偿的确很难。首先,排他证明比较难,顾客在这之前或者前几天是否吃了不好的食物,这点很难证明;其次,因果关联存在缺陷,是不是吃了这顿中饭外卖后就直接导致了顾客急性肠胃炎,这个很难去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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