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了“产品召回制度建立实施十周年座谈会”。质检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梅克保,全国人大法律委副主任委员安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全国人大法律委、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工信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质检总局主管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我协会企业工作部杨晓东主任、王剑副主任受邀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由质检总局总工程师刘兆彬主持。
会议首先听取了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许新建对产品召回制度建立实施10周年来主要工作情况的汇报。2004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产品召回制度正式确立。10年来,随着《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我国召回法规制度日臻完善,召回工作能力明显增强,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企业质量责任意识日益提高。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企业会员单位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雪林、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副总裁竺云龙分别代表各自企业介绍了企业实施产品召回和加强质量安全检测方面的先进典型经验。
有关法律、汽车专家,有关部委代表、国务院法制办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代表先后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质检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梅克保作了重要讲话。
梅克保表示,实施产品召回是回应时代要求、适应经济发展、顺应人民意愿的必然选择,能够有效保护消费者人身与财产安全,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能够更加突出企业主体责任,有利于更好地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能够有效发挥事中事后监管作用,有利于更好地转变政府职能;能够加速实现质量社会共治,有利于更好地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能够充分吸收借鉴先进经验,有利于更好地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
梅克保强调,要以产品召回制度建立实施10周年为契机,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举措,进一步做好产品召回立法和实践工作,着力维护质量安全,加快建设质量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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