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
视频人物库
  搜索    网站地图
广告载入中...
·家装服务行业亟待规范   ·中经评论:注册资本上万亿元的虚与实   ·深港穗科技集群何以名列前茅   ·美芯片“护栏”难圆霸权“芯愿”   ·全国已建立"小个专"党组织约30万个 助力"小个专"健康经营发展   ·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净化消费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小作文”扰乱市场须严查严打   ·国家统计局首次增加发布服务零售额数据 服务消费支撑作用持续显现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  
建设质量强国
当前位置     首页 > 质量频道 > 头条要闻 > 要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质检总局保障消费安全 实施进口化妆品信息全过程追溯

2016年08月25日 0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5日讯 质检总局近日公告发布了《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

  该规定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及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精神,全面掌握化妆品收货人动态信息,实现进口化妆品的可追溯性,保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能迅速召回问题产品,进而构建更加有序的营商环境和保障消费安全。

  为了便于收货人填写基本备案信息、进口和销售记录,质检总局建立了进口化妆品收货人信息化平台,收货人只要登录互联网进入该平台即可填写相关信息。

  质检总局同时调整工作流程,明确收货人只要在一个检验检疫机构备案基本信息,就可以自由选择在全国各地口岸到货并申请报检,这就突破了过去只能在备案地到货并报检的藩篱,极大地便利了收货人,降低了物流成本,减轻了收货人负担。实施这些措施,标志着我国进口化妆品同进口食品一样实现了信息全过程追溯,有利于收货人落实进口化妆品的主体责任,有利于同相关监管责任实时对接。(岚焉)

(责任编辑:苏兰)

商务进行时